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后,在國家賦予海南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中,“探索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試點”被譽為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之一。日前海南省金融辦在答復兩份省政協提案時表示,《海南離岸金融業務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完成。
近期計劃建三大中心
海南省政協常委王毅武介紹,“離岸金融業務”是指設在某國境內但與該國金融制度無直接關聯,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約束與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農工黨海南省委員會在提案中也表示,海南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試點,可以吸引國際大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和跨國公司區域總部落戶海南集群布局,為國際旅游島的建設發展注入一劑強心針。
2010年9月,海南省就成立“海南國際離岸金融島”課題研究領導小組。2011年底,《方案》正式完成。
根據該《方案》,海南省發展離岸金融業務,近期目標是建設涉旅企業區域性財務中心、洋浦保稅港區和海口綜合保稅區企業(以下簡稱兩區企業)結算中心、大型商業銀行離岸業務中心三個中心,長期目標是建設國際旅游金融服務體系,邁向國際離岸金融島。
重點發展5大特色業務
在總體思路上,《方案》提出在全島范圍內,不限定特別地理區域,以制度安排劃定業務范圍和構建風險管理;以大型商業銀行設立離岸業務部(海南)為突破口,試點范圍分步推開;業務范圍以銀行業務為主,適時再擴展至基金、保險、證券、信托等業務。
《方案》提出海南省將重點發展5大特色業務。一是涉旅企業國際化經營的離岸業務;國內外涉旅企業在海南設置分支機構、出入境接待中心,以及國內涉旅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需要離岸業務管理企業跨境資金。二是跨境貿易、物流產生的離岸業務;兩區企業具有貨物在境內關外進口、加工、倉儲和再出口等“兩頭在外”的準離岸經營性質,企業需要離岸金融來便利其跨境貿易和物流。
三是非居民的離岸業務;跨國公司參與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以及大量境外游客到海南觀光休閑度假,需要便利離岸金融服務。四是離岸融資租賃業務;洋浦石油化工產品儲備和中轉、國際游艇郵輪經濟以及海航集團,存在相應船舶、游艇郵輪、飛機及其發動機等大型設備的離岸融資租賃業務。五是境外人民幣業務。(記者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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