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22日消息(記者光明)從今天(21日)上午召開的海口市農藥零售經營許可管理通報會上獲悉,我市提高經營企業的準入門檻,從今天起在市政府服務中心市農業局行政審批窗口(濱海大道42號海口市會展中心旁),受理農藥經營行政許可申請。我市農藥經營管理體制改革12月31日前完成。未取得許可擅自經營的,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以上10萬以下罰款。
據了解,我市農藥經營體制改革將實行最嚴格的準入制度,提高經營企業的準入門檻,讓有實力、信譽好、服務優的企業進入農藥經營行業。市農業局對驗收合格,并承諾按規定交納農藥質量及藥害事故賠償保證金的零售企業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市工商局根據審核情況核發《工商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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