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12月5日消息 近日,臨高法院探索創(chuàng)新執(zhí)行方法新舉措,首次推行“懸賞”方式督促案件被執(zhí)行人林某某自覺履行義務,主動將4.5萬元交到申請人吳某某手中。
吳某某訴林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臨高法院于2011年10月11日作出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xié)議:林某某于2011年10月18前償還吳某某借款5萬元,以后每月18日前償還5萬元至完。調解后,林某某不履行法院規(guī)定的義務。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臨高法院擬實行“懸賞”執(zhí)行制度,對不誠信“老賴”采取“懸賞”的方式尋找其財產并將其不誠信的記錄向社會公布,林某某聞訊后,擔心自己是生意人,可能會影響名譽,便主動聯(lián)系法院,表示愿意償還部分款項。
?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