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南頻道12月18日電 (胡娜黎立偉)樂東法院日前對三名被告人吉亞光、吉清平、吉志祥因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分別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坡壘樹是海南島熱帶雨林的代表林種,其材質優良,目前已涉于瀕危,僅存大樹數百株。
今年5月8日,為偷砍坡壘樹賣錢,被告人吉亞光、吉清平、吉志祥與吉亞軍攜帶作案工具及生活用品,徒步進入樂東縣尖峰嶺林業局天保工程區南望森林資源管護站叉河口責任區18林班4小班林區內,先后將三棵胸徑分別為65厘米、34厘米、32厘米的坡壘樹鋸倒,并部分制成2米長的木板。
經法院審理,三名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違。經鑒定,被盜伐的三棵坡壘樹立木蓄積量共計4.9131立方米,價值人民幣4913.10元。雖然價值未過萬元,但是坡壘樹屬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保護生態環境物種的多樣性,是實現海南省綠色崛起發展戰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基礎性工作。
刑法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該案中,三名被告人非法采伐珍貴樹木2株以上,屬于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情節嚴重”的行為,因此,樂東法院判處被告人吉亞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吉清平、吉志祥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分別判處罰金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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