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20日通報,陳玉璟債券市場操縱案,并對此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這是我國首起債券市場操縱案。
根據通報,證監會于2011年12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監控發現的線索對陳玉璟債券市場操縱案立案調查。經查,陳玉璟通過控制本人及其親屬的4個證券賬戶,操縱相關債券交易價格。
2011年7月19日14:59后,陳玉璟以91.90元交易某只債券2手,致使該債券收盤價為91.90元,跌幅5.27%。2011年7月21日14:59后,陳玉璟以104.97元至110元交易該債券11手,致使該債券收盤價為103.31元,漲幅8.75%。
此外,陳玉璟還用相似的手法于2011年7月19日、2011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以及2011年9月2日操縱多只債券交易價格。
證監會認定,陳玉璟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了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證監會決定,依法對陳玉璟處以20萬元罰款。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本案是首起債券市場操縱案,在本案中,陳玉璟利用自己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在收盤前1分鐘操縱債券價格并以此來獲利,造成債券價格大幅偏離其價值,嚴重影響了債券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該負責人強調,債券市場是證券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促進債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是證監會的重要職責。對于債券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一直予以密切監控和堅決打擊,希望債券市場參與者以本案警示自身,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投資和交易,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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