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國法治進程迎來一系列“大事件”,一個個生動的案例告訴人們:中國作為一個法治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不容踐踏,依法治國的腳步堅定不移。
“大法”推進法治進程
——新刑訴法獲得通過:2012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新刑訴法司法解釋陸續公布,讓這項法律的實施更加明確、規范。
簡評:新刑訴法進一步從加強懲治犯罪和保護人民的需要出發,從制度上防止和遏制刑訊逼供及其他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刑事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提供了保障。
——精神衛生法醞釀27年后出臺: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精神衛生法。該法作出了“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尊嚴、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侵犯”等規定。
簡評:精神衛生法切實將憲法保障人權的理念予以貫徹,強調患者的自主決定權、醫療權以及財產權,是一種人文進步。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臺:歷時4個多月的緊急部署、起草和論證,國務院于4月初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對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批、校車通行安全和乘車安全以及法律責任等作出詳細規定。
簡評:校車安全終于納入法治軌道,為校車行駛繪出清晰可辨的“安全線”。然而各地依舊發生的校車事故提醒我們,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任重而道遠。
“大案”彰顯法治力度
今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中院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案作出一審宣判,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11月,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通過中紀委關于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關于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今年分別作出的給予二人開除黨籍的處分。十八大前后,廣東40天內連續5名官員“落馬”、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被免職……
簡評:這些案件的處理,讓人們看到了中共懲治腐敗的決心和力度。人們也期待,制度反腐能有更多新舉措。
——賴昌星被判無期徒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依法公開審判,賴昌星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簡評:持續多年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塵埃落定,向一些“裸官”“裸商”提出了警示:即使潛出了國門,“蛀蟲”一樣也會被揪回來繩之以法。
——吳英非法集資案: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后,對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
簡評:吳英案的審理和判決引發爭議,直接指向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涇渭不分明的現實問題。有財經專家稱,吳英案在中國法治、金融和經濟領域具有標本意義。
“大舉”探索法治方向
——嚴懲“地溝油”犯罪: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
簡評:嚴懲“地溝油”終于祭出利劍,然而,這只是中國食品安全的冰山一角,如何打好“保胃戰”,讓老百姓吃得放心,既要做好查處,更要做好監管。
——網絡反腐“雙刃劍”效果凸顯:“表叔”楊達才、“房叔”蔡彬、“雷叔”雷政富等紛紛落馬,給2012年的網絡反腐頻增亮點。然而,廣州“房嬸”等網絡“誤傷事件”也讓人深思。
簡評:作為網絡時代輿論監督的新形式,網絡反腐成為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上的一大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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