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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網訊 1月4日,蘭考縣城關鎮“愛心媽媽”袁厲害家中發生火災,事故致1名成人和7名兒童死傷。今天下午,蘭考縣召開新聞勇氣會,通報了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情況。通報情況如下:
蘭考縣“1.4”火災事故情況通報
蘭考縣“1.4”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
首先,感謝大家對蘭考縣“1.4”火災事故的關心、關注和監督。昨天上午8點42分,城關鎮一居民樓發生火災,事故共造成7死1傷的嚴重后果。發生這樣不幸的事故,我們非常惋惜,對在這起火災中逝去的生命感到十分痛心,對這起事故暴露出的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我們深感不安。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故處置及善后處理進展情況
接到事故報告后,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赴現場,迅速召開有關領導及公安、消防、安監、衛生、民政等部門負責人會議,對事故應急處理作出部署。同時,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省、市領導高度重視,副省長秦玉海,開封市市長吉炳偉、政法委書記蔣美蘭、副市長劉玉虎親臨蘭考指導工作;市委書記祁金立作出重要批示。我縣迅速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王新軍為組長、縣長周辰良為第一副組長的“1.4”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全力做好事故處置工作。目前,事故處置及善后處理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一是積極實施傷員救治。縣120急救中心接到火災緊急救援電話后,救護車和醫護人員迅速到達火災現場,開展運送傷員和現場搶救。4名傷員被及時送到縣人民醫院,其中3人到達醫院已無生命跡象,搶救約半小時無效宣布臨床死亡。另1名傷者面部淺度燒傷、昏迷、呼吸急促,診斷為呼吸道灼傷,經做插管處理,生命體征基本穩定。鑒于縣人民醫院條件有限,我們及時將該傷者轉至開封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療。目前,該患者生命體征暫時平穩,仍在重癥監護室。
二是妥善安置其他孩子。事故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的18名孩子中有10人不在現場,他們有的在學校上課,有的由袁厲害交他人代管。事故發生后,袁厲害被公安部門留置詢問。當天中午,縣民政部門將10名孩子全部找到,下午有2名幼兒被送到開封市社會福利院,其余8名于今天中午全部安置到開封市福利院。
三是認真調查火災原因。省、市兩級公安、消防部門領導親臨一線,并派出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公安部也派專家連夜趕赴蘭考,縣公安、消防部門全力配合調查火災原因。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四是做好安全隱患排查。當天下午,縣委、縣政府召開緊急會議,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拉網式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五是及時發布新聞信息。事故發生后,我們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弄清事實真相,準確及時對外發布信息。待有新的情況進展,我們將隨時通報。
二、袁厲害收養棄嬰的基本情況
袁厲害,女,漢族,1966年10月1日生,蘭考縣城關鎮北街村一組村民,現住城關鎮中山北街76號。丈夫杜靈彪,1960年10月出生。袁厲害育有二男一女,均已成家獨立生活。袁的父母都已70多歲,和袁不在一起居住。
1987年,袁厲害開始在縣人民醫院門口擺地攤,因常在醫院出入,發現被遺棄的嬰兒經常抱到自己家中養育。多年來,她累計收養棄嬰數十名。根據1991年出臺、1998年修訂的《收養法》的有關規定,收養棄嬰和兒童,需要具備4個條件:一是無子女,二是具備撫養能力,三是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是年滿30周歲,而且必須在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從袁厲害的實際情況看,一是她本人有子女,二是其經濟能力不具備大量收養條件,三是她沒有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因此,她不完全具備收養條件。但是,考慮其行為是一種關注民生、關心弱勢群體的行動,是一種珍惜生命的行動,是一種社會責任擔當的愛心行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默許了這種行為,但考慮到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我們也采取了一些積極有效的措施,講政策、講條件,想方設法將其收養的棄嬰疏導到正規的福利機構撫養。幾年來,先后有10名被送到開封市社會福利院。盡管如此,我們還是沒有采取果斷措施全部送到福利院撫養。
同時,在其多次申請救助的情況下,考慮到她的實際經濟能力,考慮到這些孩子的生存需要,民政部門先后為其家庭辦理了20人的農村低保,公安部門給部分被收養人員辦理了戶籍手續,這些做法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地方,但政府部門考慮這種種行為均為愛心之舉,也形成了認同的事實,造成目前的這種局面,這與有關部門監管不力、有意寬于管理有直接關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正是我們工作中的漏洞所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對全縣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二是依法嚴厲打擊民間非法收養行為;三是不惜財力、物力,2013年全力建好蘭考縣社會福利中心這一民心工程,確保社會上不再出現遺棄嬰兒無人收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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