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警方聲明稱,張彥于2005年在北京市順義區楊鎮投資小城鎮并購房,符合北京市政府關于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口管理的相關規定,經楊鎮鎮政府和順義區政府審批同意,并由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于2006年持山西省運城市東城派出所《戶口遷移證》在楊鎮派出所辦理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2012年,按照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市內戶口遷移的規定,張彥將戶口遷入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經對張彥當時申請入戶及遷移材料和程序再次審核發現,其進京審批材料齊全,既有全家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山西省運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其頒發的失業證復印件,還有其在北京市投資的協議、驗資報告、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材料,未發現有不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的情形。
張彥在戶口遷入北京后生育第二個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時持有順義計生部門開具的處罰收費票據和出生證明,初步判定其第二個子女的北京市戶籍也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
兩點疑問
2005年停辦投資入戶2006年為何還能入戶?
南都記者了解到,北京市政府辦公廳確曾于1997年下發《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其中第8條規定外地人員如果在試點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生活來源,且在試點城鎮投資50萬元人民幣以上興辦實業的個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登記試點城鎮常住戶口。而經核查,順義楊鎮確實在2001年確定的33個試點城鎮中。
南都記者了解到,當時試點城鎮實際操作中,除了投資50萬元,一般僅需購買一套兩居室以上住房,即可在當地辦理一家最多4口人的戶口。該政策引發大量戶口遷入,后被停止。據《北京日報》2007年1月報道,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北京市的小城鎮戶口遷入工作已于2005年9月正式停辦”。
就此,多位網友提出疑問,2005年9月停辦小城鎮戶口,張彥2005年投資并購房是在幾月?2006年入戶,又是否存在違規情況?
一直是紀委干部為何有“失業證”?
在說明中,警方還介紹了張彥戶口從順義到海淀的情況:張彥將戶口遷入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時,當時所有材料齊全,未發現有不符合北京戶籍管理規定的情形。
而在北京警方列舉指出的材料中,有一項是“山西省運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其頒發的失業證復印件”。
南都記者了解到,之所以需要失業證,是因為外地人員落戶小城鎮需要證明自己要離開原籍而定居小城鎮工作,那就需要提供無業證明、退休證明,或原籍原單位人事部出具并蓋章簽字的辭職證明。
張彥戶口遷移材料中提供的是失業證,而運城市官方1月25日宣布,對張彥作出停職調查的決定;新華社報道中也稱,張彥2000年進入運城市紀委工作,目前擔任科級檢察員工作。也就是說張彥至今都是運城市紀委效能監察室工作人員,屬公務員,其“失業證”涉嫌造假,而假材料辦理真戶口是否存在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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