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16日消息(記者王玲 通訊員李毅龍 霍中園)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海口無業男子謊稱高速路邊廣告牌是自家所有,將其當成廢品出售,近日龍華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某批準逮捕。
2012年10月25日,吳某找到廢品收購站老板,謊稱海口市龍昆南路延長線繞城立交橋處一價值31萬的大型廣告牌是自己姐夫所有,委托其當廢品出售,雙方到繞城立交橋處“驗貨”并商定每噸價格2000元,由買方負責切割、搬運。安排妥當后,吳某打電話給洪某,以200元的價格雇傭洪某做“監工”,自己則找借口離開現場。當晚10點左右,負責看管該廣告牌的工作人員發現有人在切割自家公司的廣告牌,立刻報警。
2012年12月23日,公安機關在城西鎮一家老爸茶館將吳某抓捕歸案。吳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檢察官介紹,吳某為刑滿釋放人員,2000年因強奸罪被判入獄7年,2007年因搶奪罪被判入獄2年。
?
相關鏈接
海南樓市低迷 戶外廣告牌“有空”?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