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管前鎮村民王鈞(化名)最近很煩惱,兒子王林(化名)已經5歲,很快要上小學了,但由于沒有戶口,他很可能被學校拒之門外。
王林并非王鈞親生孩子,2008年5月,經人介紹,王鈞花3.88萬元從一對四川夫婦手中買了這個剛滿月的男嬰。
“這對夫婦說孩子是親生的,他們無力撫養。”王鈞說:“我家里當時已經有兩個女孩、妻子作了結扎手術,村里人有不少閑話,說我家沒后了,一些親戚也上門勸我買個男孩!”
今年3月1日,中國公安部督辦的特大拐賣兒童案在福建等20個省區統一展開抓捕、解救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368名,解救被拐賣兒童63名。
王林是這次行動解救的兒童之一,公安機關采取了他的血樣,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比對,可惜沒有找到其親生父母。現在,王林繼續由王鈞撫養。
在中國一些鄉村,買賣兒童犯罪活動仍然多發。西部省份四川、云南、貴州等地一些偏遠山區是主要輸出地,而沿海一些省份農村地區是主要拐入地。
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2012年,該省公安機關共破獲拐賣兒童犯罪1117起,解救被拐兒童10206名。
中國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說:“目前,拐賣犯罪滋生的社會、經濟、文化等因素仍存在,一些地區的群眾‘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等觀念根深蒂固,買方市場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四川武勝籍婦女陳云芬在三明市沙縣從事買賣兒童中介,近年來介紹了5名云南男嬰賣到三明地區。
記者近日在看守所見到了她。她說:“販賣的一般是剛滿月的男嬰,買家全部是鄉村農民,他們要男孩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現在買一個健康男嬰要5到6萬元。”
據中國公安部的數據,2009年4月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拐賣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共摧毀約1.1萬多個拐賣兒童犯罪團伙,解救5.4萬余名被拐兒童。
多地公安機關負責人表示,消除拐賣兒童犯罪土壤僅有嚴厲打擊是不夠的,因買賣兒童產生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包括妥善安置被解救的兒童,摸清農村地區非法收買及收養兒童的數量,保障被收買兒童戶籍、入學乃至將來的就業等權益,還需強化綜合治理。
記者采訪了解到,在一些農村地區,不少村民甚至一些村干部并不認為收買兒童是嚴重犯罪行為,很少向公安機關舉報;買家即使被公安機關查獲,只要不存在阻礙解救等行為,法院一般也是判緩刑或罰金。
被解救的被拐兒童一時無法找到親生父母的,由于福利院、孤兒院等場所不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一些地方是由公安、民政等部門與買主簽訂委托撫養協議,將孩子寄養在買主家里,這客觀上助長了買賣兒童風氣。
今年3月發布的《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提出,要進一步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和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健全反拐工作協調、保障機制,細化落實各項措施,依法堅決打擊、有效遏制拐賣人口犯罪,確保被拐賣受害人及時得到救助康復和妥善安置。
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負責人介紹說,近日,該省公安廳和省人口計生委出臺文件,建立計生打拐信息員隊伍,每個行政村(居委會)設立1名打拐信息員,協助公安機關搜集本村(居)買賣婦女兒童,來歷不明婦女兒童線索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福建一些地方公安機關負責人介紹,該省對于被解救的被拐兒童或非法收養的兒童,公安機關都要采取血樣納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對于暫時無法找到親生父母的,寄養在收買人家中的,可以按非親屬關系辦理落戶手續,保障孩子的戶籍、入學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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