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1日消息 海口多輛城管執法車用紅布條遮擋后車牌,此事經南國都市報曝光后,交警部門已介入調查。龍華城管大隊決定內部通報批評違法車輛所屬中隊。
4月10日報道中提到,網友和記者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拍到海口多輛城管執法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如車門上印有“龍華城管”的瓊ABC257、瓊ABD808的執法車輛,均用一根紅布條遮擋車輛尾部號牌。
此消息見報后,南國都市報記者就此事進行回訪。10日10時30分許,車牌為瓊ABC257的城管執法車照常停到了海口八灶路上,但遮擋尾部號牌的紅布條已經不見了。15時許,車牌為瓊ABD808的城管執法車停在新華北路,但尾部號牌的“遮羞布”沒了。
海口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警方已介入調查。按照規定,所有車輛都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不存在任何特權車輛。
公安部123號令新規中明確規定,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罰款并暫扣違法車輛。對于南國都市報報道的海口多輛城管車輛遮擋號牌的情況,一旦調查核實后,將嚴格依法查處。
4月10日下午17時許,記者從龍華區城管大隊得知,該大隊內部已經結束調查。調查顯示,南國都市報報道的瓊ABC257和瓊ABD808的執法車輛確實存在遮擋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車牌為瓊ABC257的車輛是龍華城管大隊濱海中隊的執法公車,車牌為瓊ABD808的車輛是中山北中隊的執法公車。
“兩年前剛配新車的時候就有了紅布條,當時沒有摘下來。”龍華城管大隊負責人李小衛向記者轉述了兩個城管執法中隊的解釋。李小衛說,以往僅注意過執法車輛前方號牌,忽略了尾部號牌,對于執法人員遮擋執法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該大隊也是通過南國都市報報道才發現,現已經決定對濱海中隊和中山北中隊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改正后配合交警部門調查,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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