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裝入礦泉水瓶販入監獄獄警、犯人成“倒爺”
如果不是從一位曾經向監獄里供貨的人口中得知,記者很難相信,鐵嶺監獄有獄警、工作人員甚至犯人當起了“倒爺”,販賣白酒。他向記者透露,“獄警向沒多少錢的‘小犯人’賣散酒,外面10塊錢買的,賣給犯人至少要上百塊,而對于有錢的‘大犯人’,主要還是賣瓶裝帶盒的、檔次相對高一點的白酒,本錢幾十塊錢的,到監獄里能賣幾百到上千。”
據他了解,盡管曝出毒品交易的事情后,對攜帶東西入獄的管理比以前嚴格了很多,但是這依舊沒法難住 “有才”的獄警。“有獄警用礦泉水瓶裝白酒帶進去,還有獄警用方便面箱偽裝,將白酒成箱的搬進監區。賣白酒賺的錢,比工資都高。”他還感嘆道,不少幾年前坐公交車上下班的獄警,現在都開上了20萬以上的小轎車。
這位知情人士還透露,除了獄警,夜班負責守夜的工作人員也盯上了這豐厚的“攜帶費”,有人晚上把犯人需要的東西列好,打電話讓外面雜貨鋪的老板去送。送一次貨,雜貨鋪老板都會給他一百元的好處費。
他接下來的爆料更讓人吃驚:“有‘能耐’的犯人自己在監獄里面倒賣酒,晚上讓人從外面送酒過去,順著崗樓的墻系根兒繩下來,成箱的往上面運酒。5塊錢一袋的白酒,在里面能賣好幾十。”
在監獄附近,記者看到了數家雜貨鋪。在離監獄相對較近的雜貨鋪里,記者發現顯眼位置陳列著幾種白酒,還有桶裝的散白酒。而離監獄稍遠的鋪里,則只有少量的啤酒。
據《監獄法》規定,監獄的人民警察不得違反規定,私自為罪犯傳遞信件或者物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予以行政處分。
監獄自開超市家屬感嘆供犯人比供學生還貴
“張某某,六監區,存一千。”推開鐵嶺監獄會見室的門,眼前擁擠熱鬧的情形,讓記者誤以為進了銀行營業廳。探監的人手拿鈔票,大聲報著自己所探望犯人的名字、所在監區和錢數。
會見室的另一側也同樣擁擠嘈雜,這里開有一家超市。餅干、火腿、蔬菜、水果、生活用品等擺滿了幾個貨架子,身穿警服的女收銀員在款臺清點著貨品的數量。結賬裝袋后,探監的人同樣報上所探望犯人的名字、所在監區。女收銀員寫在一張小標簽上,貼在購物袋上。一位身穿藍色大褂的工作人員,不停歇地往返于監獄和超市間,穿過一層層鐵柵欄,將購物袋送進監獄內。
不止一位探監家屬向記者證實,通過正常手續,探監的家屬允許送衣服進去,自帶的食品和其他生活物品一律不許送。只有從監獄超市購買的物品可以送進去。每個犯人入獄后,都有自己的賬號,親屬可以往卡上打錢,以供其在監獄內的消費。
“每個月都要存個五百、一千的,比供一個學生讀書還費。”一位探監的大姐無奈地告訴記者,“沒有辦法,監獄里的東西貴。少了不夠花,在里面遭罪。”
記者在會見室的超市看到,價格比外面的雜貨店略高,一桶方便面外面賣4元,這里賣4.5元。但是,如果是罪犯在監獄內購買東西,價格就要貴很多。“獄警會陪著罪犯到超市買東西,要多少錢就得給多少錢,不能講價。”一位與獄警熟識的人向記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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