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從今年5月1日起,海南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提高文昌市、屯昌縣、昌江縣、陵水縣、澄邁縣、保亭縣6個試點市縣縣級公立醫院診查費、手術費等醫療服務價格,推動試點市縣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據悉,改革后,前述6個市縣縣級公立醫院診查費提高50%。
海南省物價局、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聯合下發《關于調整試點市縣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5月1日起,通過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收付費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和聯動政策,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據《通知》要求,一是取消藥品加成,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在開展試點的縣級公立醫院中,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
二是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30%通過財政補助解決,70%通過調整提高診查費、床位費、護理費、治療費和手術費等醫療服務價格予以補償,其中:診查費提高50%,床位費提高10%,護理費提高10%,治療費提高10%,手術費提高15%,大型儀器治療價格不作調整,各市縣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降低高值醫用耗材價格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價格。
三是發揮醫療保險支付政策的調節作用,加大財政保障力度。醫藥價格政策調整要與醫保、財政、衛生等綜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實施,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確保改革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有所減輕。財政要加大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任務補助、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方面的投入。
據測算,改革后的患者門診和住院次均醫藥費用呈現不同程度的下降。
海南省物價局有關官員表示,下一步,價格、衛生、人社部門將對試點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和評估,分析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試點情況,進一步完善試點市縣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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