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0yokw"></li>
    <fieldset id="0yokw"><source id="0yokw"></source></fieldset>
    <tfoot id="0yokw"></tfoot>
  •    
     您當前的位置 : 社會新聞>

    哈爾濱一男子驕陽地產買房 合同簽訂后該房被法院查封

    海口網 http://m.yinhu3.com 時間:2013-04-17 15:03

      哈爾濱驕陽地產西大直街店。(視頻截圖)

      買賣雙方已簽訂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視頻截圖)

      據龍視都市頻道《新聞夜航》欄目報道,自己的房子得看好,免得進賊。于洪林也買了一套房子,也就是這房子,別說賊了,連他自己都沒進去過。

      于洪林來哈爾濱市十多年了,最近他想給兒子買套房子作為婚房,3月22號,他在一家二手房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當天,他就簽訂了合同。

      當時合同約定買房款是37萬元,中介費是7400元錢,并且驕陽地產的工作人員在購房合同上寫下了:此房無抵押,無債權。隨后,于洪林將全部款項交給了驕陽地產,并和房主還有驕陽地產的工作人員,到房屋交易中心遞交了買房的手續,正當于洪林滿心歡喜等待房產證下發的時候,4月7號,于洪林接到房產部門的電話,說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于洪林向哈爾濱市南崗房產交易管理所工作人員詢問后被告知,房子原先沒問題,在辦理過程當中,現在又出了個法院判決。

      房子偏偏在房產部門審查的時候,被法院查封了,為了弄清是怎么回事,于洪林又給房主打去了電話,原房主始終不承認是拿房子做的擔保,而是人保,而且說已經是多年的事情,也沒有想到在這個時候被人起訴。那么,房屋中介是根據什么下的結論,說交易的房子房無抵押,無債權的呢?

      由于房子目前被查封,更名也更不了,交易無法繼續,?于洪林決定不買房子,要求退還罰款。

      于洪林買房款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17萬多,保存在驕陽地產,另一部分是20萬元的監管資金,作為房屋的預付款,由第三方房地產交易中心保管,而于洪林目前想撤回監管資金,還必須要原房主到房屋交易資金管理中心簽字確認,不再交易,?可是,想拿這筆錢,還挺難。

      此事中介與買房仍在交涉中,看來于先生想拿回所有錢還要繼續等下去。

      律師解釋說,由于賣方的原因,導致房屋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于洪林有權解除合同,雖然房主見不到面,于洪林可以到法院起訴,最后拿著生效的判決,要求房屋中介和房地產交易中心返還購房款。

    [來源:黑龍江網絡廣播電視臺] [作者:] [編輯:聶銳]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圖解海口一周熱聞:海口日報海口網入駐“新京號”
    圖解海口一周熱聞|多彩節目,點亮繽紛假期!
    圖解海口一周熱聞:海口新年音樂會將于2024年1月1日舉辦
    圖解海口一周熱聞:海口招才引智專場誠意攬才受熱捧
    圖解海口一周熱聞:海口獲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災后重建看變化·復工復產
    圓滿中秋
    勇立潮頭踏浪行
    “發現海口之美”攝影大賽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蘭機場T2值機柜臺17日起調整
    尋舊日時光 海口部分年輕人熱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襯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樂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騰煙火氣 夜間消費活力足
    海口:長假不停歇 工地建設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過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賽(精英賽)活力開賽
    海口天空之山驛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尋玉兔 共慶海口最中秋
     
    |
    |
     
         m.yinhu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轉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21001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66822333  舉報郵箱:jb66822333@163.com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

    瓊公網安備 46010602000160號

      瓊ICP備2023008284號-1
    中國互聯網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