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通過中介交易后,被地稅局告知稅票系偽造
深圳龍崗區的尹先生于2011年通過中介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并交付了各類稅費、傭金共18萬余元,房子也過戶到名下。但今年1月,他被地稅局催繳稅費,并被告知此前他遞交的稅票是偽造的。新快報記者采訪了解到,尹先生遇到的問題并非個案,深圳市檢察院已查出類似案件就達12起,追繳稅款260萬元。
產權中心查到電子稅單
尹先生告訴新快報記者,他買的是龍崗區中心城公園大地[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的房子,因工作繁忙,2011年7月他在龍崗公證處公證,委托中介麥某代為辦理房產事宜,尹先生以銀行轉賬方式向麥支付了過戶稅費共計183005.72元。當年8月20日,房產過戶至尹先生名下。
而在2013年1月,尹先生卻接到了龍崗區地方稅務局龍城稅務所工作人員通知,其公園大地房產的過戶稅票均是虛假的,要求尹先生去稅所補交相關稅費。尹先生隨后向中介麥某了解情況,對方卻說“急什么,又不是你們一單”,往后甚至不接電話。
尹先生發現,雖然他們在龍崗區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可以查到二手房交易稅單電子文件,但麥某給他的過戶資料中并沒有相關稅單。
意外卷入公職人員罪案
房子都過了戶,稅單反而“變”假了?
2012年,尹先生接到龍崗區檢察院電話,被告知因調查龍崗規土部門公職人員職務犯罪,讓尹先生提供購房資料以協助調查,他提供購房資料不久后獲悉,這次事件牽涉幾十戶買房者,均是過戶過程中稅費出現問題。其中稅費金額較大者檢察院已立案走司法程序結案,稅費金額不大的檢察院直接把資料退給當地地稅部門核實解決。而尹先生的情況就屬于后者。
尹先生就此向龍城派出所報案,但三度報案均不被受理。值班民警表示,尹先生并不是直接受害人,實際受害人應是龍城稅務所。
-地稅局
內部自查未發現造假
18萬元稅費到底進了誰的口袋?
昨日,龍崗區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尹先生等人涉及深圳檢察機關偵辦的深圳市二手房交易假稅票案件,檢察機關在偵辦該案后,于今年初向龍崗區地稅局移交了一批涉及用假稅票辦理二手房交易人員名單,并要求龍崗區地稅局開展有關假稅票的稅款追繳工作。目前龍崗區地稅局正按照征管流程追繳假稅票所涉及的稅款。
該負責人稱,接到檢察院通知后,該局已在本單位內部展開自查,目前未發現偽造稅單的情況。“他就是通過中介,根本沒到稅務局來交,收到的應該是偽造的稅單,類似現在的假發票。”據其表示,涉及被詐騙的業主并不止尹先生一名,通過催繳已有業主補繳了稅費。
對于稅費是否應該由業主承擔,尹先生的法律顧問曾小姐認為,地稅部門應通過法院走司法程序追繳稅單,他們也可以提供相應材料應訴。
-檢察院
產權中心人員與中介勾結已有5人被判刑
昨日,深圳市檢察院回應新快報記者稱,2012年初,檢察機關發現一起二手房交易稅“假稅單”案,4個月內查出類似案件12起追繳稅款260萬元,并引出個人所得稅“假稅單”大案。
2012年初,檢察機關在線索摸查中發現,龍崗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人員鄧某榮、王某宇、王某華,在辦理二手房過戶過程中接受地產中介的好處費,在沒有收取稅款的情況下,通過使用交易稅“假稅單”的形式幫助地產中介進行房產過戶。2012年5月,上述三人及兩名從事地產信息、地產中介的工作人員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目前已一審判決。
相關負責人表示,尹先生的情況就是在去年的這個“假稅單”中牽出來的,但因為目前暫時沒有證據能證明尹先生已經向公職部門繳納了稅款,“暫時沒有詳細的證據印證,無法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無法追究問題出在哪里”,所以尹先生的繳費情況現在交由稅務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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