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23日消息 (記者談星余 通訊員劉英杰)男子趁酒醉,手持鋼筋和美工刀一路劃車,致使7輛汽車不同程度劃傷。4月9日,美蘭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韋某強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
現年27歲的韋海強出生于樂東黎族自治縣,小學文化的他是位裝修工人。因本案于2012年12月7日被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
2012年11月23日凌晨1時許,韋某強酒后在海口市美蘭區美祥路紫軒商務酒店門前路口,手持鋼筋和美工刀分別刮花7輛汽車漆面、割破汽車輪胎兩個。這些車的司機隨后報案,公安機關通過酒店視頻監控發現韋某強并將其抓獲歸案。經海口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韋某強毀壞的財物總價值為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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