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華爾街日報》5月22日報道,印尼立法者正考慮修改刑法,那些未婚同居、未婚發生性行為、使用黑魔法、侮辱總統或副總統的行為都將被列入犯罪行為,最多將被判入獄5年。
印尼當前使用的刑法可追溯到荷蘭殖民地時期。自從1945年獨立以來,隨著時代的變遷,印尼也不斷將應對網絡犯罪、腐敗以及恐怖主義的條款引入刑法中。根據新的刑法草案,未婚同居或未婚發生性行為、提供黑魔法服務都將面臨罰款以及長達5年的監禁。通奸罪的最大刑期從9個月增加到5年。新刑法比現行刑法多出200多條條款。
這部草案中包含的政治因素也成為爭論議題,一些新條款可讓政府免受批評,比如侮辱總統或副總統最多可被判5年監禁。
這部刑法草案中“道德立法”部分分歧最大。印尼近年來引入許多公眾道德法規,包括在2008年禁止色情文學。一名雅加達女子稱:“我們不是實行嚴格伊斯蘭法的馬來西亞或沙特,政府難道沒有更好的事情去做嗎?”(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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