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社廳公布消息稱,來自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2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均工資為40051元,月均工資3338元。省人社廳要求省市(縣)各級人社部門,嚴格按照我省社會保險政策的有關規定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計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省人社廳表示,按照《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規定,各市縣在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以“老辦法”計發養老金的,按當地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省本級在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以“老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的,按海口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
商報記者在2012年度各市縣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表中看到,萬寧市、陵水縣和瓊海市在崗職工月均工資分別以3645元、3545元和3484元,為全省前三名,海口市在崗職工月均工資為3400元,排全省第六名,三亞市的數據為3330元,略低于全省水平,而白沙縣為2587元排名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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