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0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政府5月28日頒布新規要求,要求國內的新聞網站須申請執照,以確保公共利益。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發言人29日強調,修訂條例絕非為壓制互聯網自由,也不是刻意要加重執照管制者的負擔。
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28日表示,自6月1日起,密集報道新加坡新聞的本地新聞網站,必須向政府申請執照,并繳納5萬新幣(約合人民幣24萬元)保證金,且執照需每年更新,若媒體拒絕申請執照,則以非法廣播罪論處,罰款20萬新幣(約合人民幣97萬元)或判有期徒刑3年。
“密集報道”是指連續2個月,每周平均發表一則關于新加坡的報道,且2個月內吸引5萬次不同IP用戶點閱的情況。
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認為,考慮到公共利益,新聞網站要更明確規范哪些題材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公共治安。違反規定的報道24小時內需刪除。
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估計,新的規定將影響10個新聞網站,其中包括7個由新加坡報業控股經營的新聞網站,外加新加坡兩大主流媒體集團報業控股和新傳媒,以及雅虎新加坡新聞網站。
在最新規定生效后,密集報道新加坡新聞,且廣播能力達一定標準的10個本地網站,必須申請個別執照。
針對申請個別執照的新聞網站需繳付5萬新加坡元履約保證金,是否對獨立且非盈利網站造成壓力的質疑,新加坡媒發局沒有直接回應,但強調保證金數額與現有小眾廣播業者(niche broadcasters)所繳付的數額掛鉤,任何領取執照者在履行條例方面遇到困難,可與當局討論。
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長雅國博士28日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指出,領取執照者只需提供銀行擔保(banker's guarantee)。
新加坡媒發局發言人說,在設定各種執照框架時,當局一般以網站廣播能力為標準。在這次出臺的條例下,當局根據評估,判斷網站連續兩個月內吸引超過5萬次來自不同互聯網IP地址點閱率,其廣播能力就足以被要求申請個別執照。
除此之外,根據新管制框架,領取執照者也得符合連續兩個月每星期平均發表一則本地新聞或時事報道的標準。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