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5月30日報道】我“廣大興28”號漁船在臺菲重疊經濟海域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案,經我調查小組赴菲合作調查3天后,真相逐漸大白。根據菲方8名海巡署官員作證,兩船并未擦撞,是菲方廣播要廣船離開未果,現場指揮官下令開火,瞬間,8名隊員的機槍、步槍齊發,朝廣船瘋狂射擊,廣船左側靠駕駛艙處被射中45槍,船員洪石成中彈喪命!
據了解,菲方日前公布的調查結果,與我方初步調查的結果趨于一致,而未參與開槍的11名證人證詞,對“廣大興28”號漁船極為有利。
事發當天,菲律賓公務MCS-3001船上共有包括指揮官在內的海巡官員17人,另有3名農業部漁業局(BFAR)公務員,昨在菲國國家調查局(NBI)協助下,20人全數到NBI候訊。
據指出,多名菲國海巡官兵作證時異口同聲表示,與“廣大興28”號在海上遭遇并未發生沖撞,但菲方確曾廣播警告并要求“廣大興28”號離開,船上指揮官見廣大興未遵從指示,仍滯留未離,因此下令開槍,包括船頭的30機槍與M16、M14步槍火力全開。
由于廣船事發后經勘驗,就發現被射中45槍,留下59個彈孔,而當時混亂場面中,肯定還有多槍射入大海,菲方公務船到底共射了多少槍?有待進一步調查。
昨日作證的菲方人員表示,他們當時并不知漁船上有人因此傷亡,事后得知,感到相當遺憾。
由于接受訊問的海巡官兵并非開槍疑兇,不清楚為何廣播要求“廣大興28”號離開、也不知道為何開槍。調查小組今將再約詢,現場指揮官等9名海巡隊員,掌握指揮官說詞,以厘清事發主因,并針對開槍官兵訊問,究竟幾人開槍、由誰開槍、誰下令開火、有無違反接戰守則、比例原則等關鍵案情。
事實上,調查小組在抵菲首日即取得菲國提供的筆錄等書證,經翻譯成中文并連續兩天漏夜磋商案情后,已大致掌握菲國涉案公務員說詞,昨日展開的約詢,即針對我方關切的事發海域、兩船有無沖撞及菲國是否踐行警告、驅離、登臨等規定再作補強。
調查小組團長、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表示“證詞對案件很有幫助”;調查小組昨也順利取得事發錄影帶備份,至于有助厘清案發海域精確位置的菲方公務船MCS-3001航程紀錄器資料,我方已向菲方提出請求,期望能盡速取得。
【臺灣《自由時報》5月30日報道】屏東“廣大興28”號漁民洪石成遭菲國槍殺一案,我赴菲調查團昨隔離訊問3名菲國漁業局官員及8名海防隊員發現,當時菲國船上曾為是否開槍射殺漁民起內訌!一名關鍵證人指出,事發時“廣大興28”號并無沖撞,當時菲船指揮官下令船上8名官兵開槍射擊廣船,一名隊員放下槍不愿射擊,指揮官怒斥后竟要他交出槍,指揮官自己持槍射擊。
據了解,前天調查團觀看事發影帶時,發現有一個不愿意開槍的海防隊員,當船上另外7名海防官兵都對廣大興追擊開槍時,他放下槍不愿濫殺無辜,船長(該公務船指揮官)不僅質問他: “你為何不開槍?”還要他交出槍,自己接過槍邊射擊邊喊:“shoot!shoot!”
據了解,一名海防隊員被調查團列為重要證人。他供稱案發時在菲國海域,有聽到槍聲及要求廣船停船廣播,至少3名隊員證實當時廣船并沒有沖撞公務船,此一說法等于賞了菲方一巴掌,對我方相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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