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開始,海南省將全面推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制度,這是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的。據(jù)了解,為全面提升海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治安環(huán)境,日前,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創(chuàng)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就加快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和建立基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平臺做出了安排。
????為加快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海南省決定采取試點辦法,由省公安廳牽頭,在陵水和瓊中2個縣做好實施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試點工作,陵水和瓊中今年6月底前需完成90%的居住證發(fā)放任務,為全省推行居住證服務管理制度做好準備。預計2013年內,三亞、瓊海、文昌、萬寧、澄邁、儋州、東方等市縣將逐步推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制度。通知要求,各有關市縣政府要及時制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方案,開展流動人口登記工作,于2013年6月底前開始居住證發(fā)放,并從2014年1月開始,在全省全面推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制度。
????對于基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平臺的建立,通知要求,各市縣政府要加快構建流動人口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加強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及重點社區(qū)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整合公共服務資源,抓好流動人口信息登錄、居住證辦理、計劃生育情況統(tǒng)計,提供勞動就業(yè)和房屋出租信息,代征代收有關稅費,提供投訴受理等工作,為流動人口實行“一站式”服務管理。
????此外,各市縣政府應根據(jù)實際管理需要,配備和充實流動人口協(xié)管人員,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同時,利用加強基層政權推進社區(qū)建設和今年村(居)委會換屆的有利時機,依托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整合社會管理力量,共同參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記者楊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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