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21日消息(記者談星余 通訊員黃燕)王某益和王某傳兩親兄弟,組織領導和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出售偽造車票,參與組織敲詐勒索、騷擾恐嚇車隊。近日,龍華法院依法對以兩人為首的11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判決,王某益和王某傳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2003年初,王某益和王某傳為了向省際長途客車拉客賺錢,通過實施恐嚇、毆打客車司乘人員及乘客等手段,逼迫省際長途客車低價接受其非法售票點的乘客。隨后,該組織還通過安排組織成員王某等人假借擔任客車業務員名義,強行每個月收取多個車隊數額不等的管理費,并額外收取“人頭費”。2003年3月至2011年6月20日,他們先后在海口市新港、秀英港附近開設“售票點”,私自印制、出售偽造的省際長途汽車客票,從中牟取暴利。2011年2月16日至該團伙成員被抓之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注冊了“海口涵雅德商務服務公司”,作為掩飾、延續新港“黑票點”的經營模式,繼續從事非法經營犯罪活動。
據了解,從2007年4月至2011年6月20日期間,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非法經營犯罪活動,非法所得計340多萬元。
2003年初至2004年7月份,韋某才、鄧某蘭合資購買一輛客車在海口新港做客運生意。2004年7月10日,韋某才拒絕低價接受王某益團伙成員拉來的客人,雙方發生沖突。之后,該客車司機韋某光在客車上等客時遭到團伙成員持刀追砍。
2011年6月份,該團伙成員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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