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石家莊6月25日電(記者朱峰)25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市開庭審理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上訴案。
上訴人王書金,男,漢族,1967年12月1日出生,河北省廣平縣農民。1982年曾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1月,河北省廣平縣人王書金被警方抓獲,他供述曾強奸多名婦女并殺死四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而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莊警方偵破,“兇手”聶樹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執行死刑。
2007年3月12日,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對王書金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在庭審中,上訴人王書金就構成重大立功涉及的故意殺人事實進行了陳述,辯護人、檢察員也分別對上訴人王書金進行發問和訊問。法庭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依法保障控辯雙方的訴訟權利。人大代表、學者、律師、媒體記者及當地各界群眾二百余人旁聽了當天的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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