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窩點堆滿了制作的假酒以及制假設備。
回收高檔空酒瓶制售假酒
經查,曾靠回收高檔空酒瓶販賣給制售假酒團伙為生的李某海(男,38歲,廣西人),熟悉了假酒制售流程,便糾集家族人自行制售。2009年以來,李某海從溫州市購進制作假酒包裝材料和各種名酒的商標標識,自購制假設備,雇用龍某之(男,44歲,江西人)等人為其在海口收購各種名酒的空酒瓶,租用海口市高坡上村和高坡下村兩處出租屋作為制作假酒窩點,并將假酒銷售到海口市多家酒行。同時,李某海還將購進的酒類注冊商標標識、包裝材料、酒瓶高價銷售給海口其他犯罪團伙。此外,部分假酒和包裝材料、酒瓶等還銷往省外犯罪團伙。
自2010年以來,鄒某(男,33歲,廣西人,在逃)長期從李某海處購進制作假酒包材和各種名酒商標標識,租用海口市紅星村兩處出租屋作為制作假酒窩點,自購制假設備,雇用鄒志某(男,42歲,廣西人,在逃)、鄒潤某(男,18歲,廣西人)等人為其制作假酒。然后再將假酒銷售給西沙路108號隆之順酒業等商戶。另查明,李某海還將購進的酒類注冊商標標識和各種名酒的包材、酒瓶高價銷售給劉某(男,24歲,廣西人)、鄒某林(男,27歲,廣西人)等人。劉某、鄒某林等人購買包材、酒瓶、標識等制假材料后,采取自帶制假工具、材料上門為客戶制作假酒。
同品牌低檔酒冒充高檔酒
據介紹,李某海等人通過從飯店、賓館等處回收名貴空酒瓶,然后以同品牌的低檔系列酒冒充高檔酒,進行制售假酒,從外觀看根本發現不了其所制售的為假酒。比如貴州茅臺酒就是以茅臺迎賓酒或茅臺王子酒假冒,成本不會超過300元,卻按真茅臺價錢銷售,從中牟取暴利。
警方提示,一些飯店、賓館服務員,將客人喝過的茅臺、五糧液等名貴空酒瓶,以50元的價格賣給不法小商販,然后又流向制售假酒犯罪團伙。在此提醒市民在消費高檔名酒后,要妥善處理好空酒瓶。
目前,海口警方正在進一步鞏固和深挖擴大打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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