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013年海南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錄取就將開始,為了確保錄取公平公正,海南省考試局將通過多種途徑公開招錄信息,并設立三種咨詢和投訴方式,不接受高校的點招,不降低分數向高校投檔,不為已錄取的考生辦理轉錄手續。
招錄信息公開 設三種咨詢投訴方式
據了解,今年,海南省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拓展公開信息渠道。
主要措施為:通過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和媒體公開海南省的錄取公開錄取政策、規定、程序和辦法等;通過《填報志愿指南》公開招生計劃;通過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公示保送生的錄取名單和取得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名單,各類考生享受政策加分資格和海南省外就讀生的不限報資格;根據錄取的進程,通過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向考生公布各批次、各科類、各錄取學校的計劃數和最低投檔分數;每天在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多次公布考生的錄取狀態信息;每天通過《海南日報》等新聞媒體公布當天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各批次錄取后期,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名單及專業,組織考生在網上征集志愿。
在錄取期間,海南省考試局為考生提供了三種咨詢和投訴的方式:撥打在錄取現場設立的熱線電話號碼65858182(兼投訴舉報)、65982493 ;通過在錄取場外設立的信訪接待站,地址為海口市軍宏花園酒店六樓8610房,海府路140號汽車東站旁,咨詢電話:65251442、65251463;通過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建立的網上信訪平臺,網址為http://ea.hi.gov.cn。
筑錄取“防火墻”:考生志愿信息進行電子簽名
為確保錄取信息的安全無誤,海南省考試局在加強硬件建設的同時,采取多種形式構筑考生志愿信息、錄取結果的防火墻。
包括存儲填報志愿的服務器,實行3人分段管理密碼的辦法;考生的志愿信息由計算機采用512位RSA算法進行電子簽名;每批次錄取結束后在紀檢人員的監督下備份錄取信息等。
不接受高校“點招” 徇私舞弊移送司法機關
海南省考試局方面表示,在錄取期間,將嚴格執行國家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執行“六不準”、“十嚴禁”等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不接受高校的點招,不降低分數向高校投檔,不為已錄取的考生辦理轉錄手續。
同時,在職責范圍內,監督高校執行招生計劃,適時向社會進行招生詐騙行為的警示宣傳,一旦招生詐騙行為,將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共同出手,嚴厲打擊。
對于在錄取過程中,責任不落實、工作不負責等現象,將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查處,對于涉嫌犯罪的,一律送司法機關處理。
另外,海南省考試局將繼續請省紀檢、監察、糾風部門,教育廳紀檢部門全程參予錄取工作,接受職能部門的行政監督;約請媒體進入錄取現場了解錄取情況,接受輿論監督;將組織考生和家長代表到錄取場進行參觀,了解錄取流程,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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