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順德容桂中學初二(4)班學生李某與班主任談話過程中,翻過三樓的圍欄直接跳到一樓地面,造成顱腦出血,雙腿及腰椎、坐骨多處骨折。(4月26日《南方日報佛山觀察》AⅡ02版曾報道,見右圖)昨日,網友“珊櫫”在新浪微博發帖稱,該名學生情況已經穩定,但學校遲遲沒有交出醫療費用,甚至有10天因醫療費用未達到醫院扣費額度導致學生停藥停打針。大部分醫療費用目前都是由家屬墊付。
昨日,李某的母親曾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描述有些不準確,但由于醫藥費不足,確實從6月底開始,醫院僅開幾元錢的普通藥劑,其子急需的針劑未曾開出。
校方 已多次慰問學生
昨日,網友“珊櫫”除了指出學校遲遲不交醫療費外,還稱,校方至今沒有向家屬表明歉意并交待處理該事件,出事第二天已有學生拿出所偷錢承認錯誤。但學校至今并沒有向家屬交待情況而證明學生清白。6月初肇事老師再次改口供,掩蓋真相。肇事老師與學校想盡辦法推卸責任,盡量把事情做到零風險。到目前為止肇事老師僅僅兩次到訪醫院,態度冷淡,為人師表!希望警察按照程序徹底查出真相,還學生一個清白。
容桂教育局昨日發出通稿稱,容桂中學某學生跳樓事件發生后,容桂中學一直積極與家長、醫院溝通,保持密切聯系。從事發當天起連續4天,學校安排學校工作人員分班24小時到醫院陪護家長。容桂中學校長代表學校對此事的發生和學生受傷多次向家長表示謙意。學生住院期間,容桂中學工作人員多次到醫院對家長和學生進行慰問。涉事班主任也多次與家長溝通探望學生事宜,但是家長多次以情緒未平復為由婉拒。7月19日,涉事班主任和學校行政人員得到家長的同意后前往探望學生。
事件發生后,容桂中學與桂洲醫院積極溝通,盡量就學生的醫療救治提供最大的便利,學生康復情況良好。目前為止,學生治療費用已達16萬多元。容桂中學與家長充分溝通協商后,已于7月初支付10萬治療費,不存在帖中所說“因扣費不足而出現停藥停打針”的情況。容桂中學正在與家長和派出所進行溝通,下一步將通過充分協商等方式妥善解決此事。
家長 醫藥費不足針劑已停
昨日,記者也致電李某的母親曾女士,接到記者電話時,她正在佛開高速上。“我趕回老家籌錢給兒子治病。”曾女士說。
對于網友所提到的“學校遲遲未交醫療費用,甚至有10天因醫療費用未達到醫院扣費額度導致學生停藥停打針。”曾女士表示,小孩出事后,他們已經支付了幾萬元用于孩子的搶救。但學校一直沒有給醫療費用。由于醫療費不足,醫院已經停止針劑,每天只是開幾元錢的普通西藥。“現在孩子的腰還沒好,我們拿著孩子的X光片到省中醫院看過,這種情況需要打治療神經及骨頭的恢復針。”
記者在其給出的一份7月12日的清單上看到,當天費用總共75.62元,其中成藥費9.85元,西藥費0.71元,其余則為床位費、護理費、材料費等非藥費。
曾女士說,實在沒辦法,她在省中醫院自費開了10天的“恩經復”針,本來省中醫院的專家說要開一個月,但她沒錢只開了10針,每針大概200多元。“到上個星期天10針全部打完,沒錢了只能回老家去籌。”
“自從兒子出事后兩個多月,學校一分錢都沒有出過。在與學校進行多方溝通后,7月初學校才給醫院打過去10萬元。”曾女士稱,劉姓校長在與她電話溝通時說,當時答應全力以赴救小孩,沒有說全部醫藥費由學校出。現在剩余的醫藥費要他們自己出。
記者也致電桂洲醫院院長劉映南,他表示,醫院即使學校不給錢也不會讓一個小孩停藥停止治療的。對于曾女士提出的不開針劑的問題,他表示,這是醫生的具體治療方案,還需向醫生進行詢問,具體情況需詳細了解后才能給予回答。
爭議 學校是否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微博中稱,6月初肇事老師再次改口供,掩蓋真相。曾女士表示,確有其事。她說,6月底,她與律師到派出所收集證據時,發現一份新的筆錄。是肇事老師周某進行翻供的筆錄。她說,自己看到筆錄上周某稱,“那天叫學生去辦公室是因為同寢室的同學不愿與他同住,而叫過去了解這個情況的。”警察問,“為何與那天晚上說的不一樣?”周某稱。“那天晚上沒有見過這么大的事情,我亂說話。”
“但當時我兒子說的‘我沒有偷錢,你為什么要冤枉我’這句話周圍的老師學生都聽到了,也有筆錄。”曾女說,不能接受周某這種推卸責任的做法。
但在教育局方面給出的通稿當中,并未對此進行解釋。
網友所說“老師僅僅兩次到訪醫院,態度冷淡”。曾女士很贊同,她并不同意學校的說法。她說,出事那幾天這位老師與其母親來過一次。后來也確實說過要來,但當時孩子的情緒不穩定,他們婉拒了。后來,孩子情況穩定了,給周某電話,叫了好幾次,卻推三推四不愿意來。后來也來了一次,但也只是坐了幾分鐘就走,很冷淡。
“我希望學校將責任擔當起來。”曾女士說,下一步她考慮通過司法手段解決問題。
事件回放
4月24日,21時38分晚修結束后,初二(4)班的班主任周老師正在與李某談話,并分別致電給李某的父母了解他的經濟狀況。就在周老師與李某的父親通話時,李某忽然沖出辦公室,跳上一米二左右的三樓護欄,隨后立即縱身從三樓躍下,重重地摔在一樓小花園內的水泥地面上。
當時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校長劉中良透露,22日下午4時許,該班級舉行了籃球賽,所有的同學都去了運動場,只有李某單獨留在教室。賽后有三名同學發現放在衣服里的錢被偷,一共損失了300元。班主任為調查此事,便在前晚晚修后找李某談話,了解此事。當時李某情緒較為激動,“但談話還沒有涉及到失竊這個內容”。
對于校方的說法,李某的母親曾女士表示不認同,她稱班主任不僅一次找李某談話,并曾經要求李某在周五前必須調查出是誰偷錢,否則將由李某承擔被偷學生的損失。這是導致兒子跳樓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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