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的堅持下,從小領養(yǎng)來的哥哥成了丈夫,可是結婚才3年,他們就離婚了。對于這段有些特殊的婚姻,離婚調(diào)解員肖大姐挺感慨。她說,婚姻首先是兩個人的事情,對于兒女的幸福,父母可以關心,但一定要尊重兒女的意見,因為包辦得了婚姻卻包辦不了幸福。
8月2日,晉江市婚姻登記處。
對于自己這段持續(xù)了3年多的婚姻,女人只有一個感受,那就是厭惡。
“他是我父母領養(yǎng)的兒子,從小我就叫他哥哥。”在很多人看來,女人的婚姻很不可思議,她有四個姐妹,父母后來領養(yǎng)了一個兒子,比她大5歲,自己從此有了一個哥哥。
“哥哥”從小就很內(nèi)向,跟姐妹的感情不錯。如果不是發(fā)生后來的事情,女人不會討厭這個“哥哥”,可是在2010年年初,父母硬要將兩人湊成對。
“雖然沒有血緣關系,可我一直把他當哥哥。”女人說,當時迫于父母的壓力,自己跟“哥哥”結婚了,可是婚后一點都不幸福,原本覺得挺老實的“哥哥”成了丈夫后,自己看他哪都不順眼。
因為這件事,女人跟父母的關系降到了冰點,而且很快跟丈夫分床睡。可是究竟要不要離婚,女人掙扎了很久,這畢竟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對于女人的決定,木訥的“哥哥”并沒有多說,他只是告訴肖大姐,“我尊重她的決定。”
最后,在女人的堅持下,他們偷偷離婚了,父母尚不知道這件事。
上周,一共有176對新人在晉江市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24對夫妻結束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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