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一輛類似小貨車,后車廂為電子顯示屏的車輛不時的出現在三亞市區的街道和人行道上。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該車打著公益廣告宣傳的旗號,同時還播放著商業廣告。記者從三亞工商局和三亞綜合執法局了解到,該車播放商業廣告未經過任何審批,屬非法占道經營。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有一輛車身上寫著“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安全宣傳車”的字樣,但車輛的電子屏上除了循環播放交通安全的宣傳廣告外,還出現了多個商業廣告。在媒體的報道中,該車車頭上貼著“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安全宣傳車”的字樣,后車廂內嵌著交警的宣傳畫,并署著“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車后部的箱體門上打著“普法教育你我他,法制建設靠大家”并署名“三亞市普治辦、司法局”,不過隨后卻冒出了某品牌的商業廣告。
該車被曝光后,交警方面叫停了交警的公益宣傳廣告,而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工商局均稱沒有審批過該車的流動廣告。
然而,該車被曝光后,依舊我行我素。近日,有市民反映,該車雖然撤了交警的公益宣傳廣告,但是卻又換了別的部門的宣傳廣告。
廣告車霸占停車位離開時車位上拉警戒線
8月21日上午10時30分,記者在三亞市步行街門口的公交車站后面看到該廣告宣傳車,該車車廂的一側是彩色的電子屏,后門則是只能顯示紅色字體的電子顯示屏,車廂另一側是能滾動的宣傳畫軸,宣傳畫上打的是“美麗三亞,浪漫天涯”的公益宣傳廣告。
據此前媒體報道,要在彩色電子屏上投放廣告、廣告時長為30秒的,全天滾動播放120次,價格為8萬元一輛車。廣告時長為15秒、全天滾動播放120次的,價格為6萬元。此外,做宣傳畫及文字廣告的價格一個月在2000到4000元不等。同時,廣告車每個月工作25天,廣告時間每天12個小時,其中一個小時巡街。在車輛工作時段,其中兩個小時打公益廣告,剩下10個小時分別給10家公司打商業廣告。車輛一般都會停放在月川橋、步行街等車流量、人流量大的地方。
在臨近該車不遠的一奶茶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車經常停在此處,有時候中午或下午2點左右就開始打開喇叭,聲音還特別大。而有時候車子開走后,會在車位上拉起警戒線霸占著車位。
隨后約11時左右,記者看見該車有一男子前來開啟后門,記者上前與之攀談,得知此人是該車的所有人。記者詢問他是否為該車的車主,該男子回答稱是,隨后記者借故稱該車很新穎,是否可以介紹下?該男子稱若是想投廣告,就直接報上單位,能做就幫忙做。記者稱需要了解廣告的投放功能后才好做決定。該男子說道:“之前有記者沒表明身份就問過我,你應該也是記者吧。”記者表明了身份后,該男子稱:“若是以記者身份采訪,那就請用紙寫出采訪內容后交給我我再回答,我現在很忙,要給車檢測,沒空接受采訪。”
隨后記者聯系了工商、執法局、交警等部門現場對該車的情況予以了解。記者讓該男子一起出面協助調查解決,但是該男子以打電話為由等需要等會,但是許久后才出現。
交警處罰廣告車 工商立案調查
據了解,此前翁某打著交警宣傳車的口號播放商業廣告被市民投訴后,三亞市交警部門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該男子隨后將車體上的交警字樣全部撤掉。隨后便打著三亞市河西市容執法大隊的名頭仍在鬧市區播廣告。
記者就此事詢問三亞市河西市容執法大隊譚隊長,譚隊長稱此前只知道他在播放商業廣告,因為市容需要宣傳就讓他幫忙打公益廣告。但如果他在播放商業廣告,那么將會對其進行調查。
隨后工商等部門工作人員來到現場,工商局及執法局工作人員稱,該車播放廣告未經過他們的審批,屬非法占道經營。交警人員現場以車載亂貼廣告進行了處罰,罰款200元,交警表示,如若再次在市內發現該車播放廣告,將扣留車輛。
三亞市河西市容執法大隊隊員在現場表示,該車已構成違法占道經營,給對方打電話對方稱不在現場,也不能趕到現場將車開走,屬于拒絕接受處理,將按照規定罰沒或者直接拖走,這個需要上級與交警部門協商。
記者在現場等待結果時,兩名與上級溝通的執法隊員不見了蹤影,三亞市河西市容執法大隊譚隊長則表示,此事已責令其停止,與大隊無關。
三亞市工商局表示,已確證立案調查,相關結果將近期出來,第一時間將結果公布于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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