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年近40歲的譚先生向商報記者反映,他從湖北老家趕赴海南東方,欲與相戀一年多的女友符女士登記結婚。沒想到,符女士已經與另一男子“同居”。他自稱感情被騙,向警方報案,希望討回戀愛期間花費的1.6萬元。符女士稱,不想和譚先生結婚,只同意歸還8400元。目前,東方公安局八所派出所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反映?辦過婚宴的女友和別人“同居”
譚先生是湖北宜昌人。據其介紹,2012年初,他從老家來東方打工,靠苦力賺錢。工作半年多后,經人介紹,他認識符女士,后來便發展成戀愛關系。今年春節期間,他帶符女士回湖北老家,并擺了“結婚酒”。
譚先生稱,近期他回湖北打工,并向符女士提出正式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符女士姐姐說,家里只有兩姐妹,她在廣州打工,妹妹必須留在東方,要他到東方置業。8月19日,他從武漢趕到東方。
譚先生說,到東方后,他打了兩天電話,符女士都不接。后來他打聽到符女士和另一男子在人民醫院附近“同居”。8月22日凌晨,他去“堵門”,發現確有此事。讓他更震驚的是,符女士和該男子已經“同居”8年了。于是,他惱羞成怒,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稱自己被騙了感情和金錢。
回應?同居不同床僅僅是生意伙伴
8月22日,記者也見到了符女士,她稱之前確實和譚先生談朋友,屬于戀愛關系。
記者了解到,符女士今年33歲左右,前夫因意外去世,現帶一個10多歲的男孩一起生活。
符女士說,今年春節期間,她確實跟譚先生回了湖北老家,擺的既不是“訂婚酒”,也不是“結婚酒”。“第一次到他家,就是讓親戚朋友過來吃頓飯,認識一下。”
符女士表示,現在和她“同居”的男子姓林,廣西人,林先生有妻子和兒女。
“我和林先生同居不同床,僅僅是生意伙伴。”符女士稱,從前夫去世后,她便和林先生一起賣“小豬仔”,為了節省開支,兒子和林先生一起在外屋住,她在里屋住,合伙做生意的時間長達8年之久。
進展女方不想結婚同意還8400元
譚先生告訴記者,他和符女士確定了戀愛關系后,前前后后包括一起吃飯、消費等,共花費1.6萬元。如果符女士還愿意和他在一起,便既往不咎。如果不愿意,那就是同林先生一起詐騙了他的錢財。“已經和他人‘同居’生活了8年,還和我談戀愛。”
符女士稱,事情已經鬧到派出所,她也不想回頭了。從確定戀愛關系至今,拿過譚先生8400元的現金,她同意歸還這些費用。
記者從八所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經受理此案。至于能否立案,當事人是否觸犯法律法規等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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