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海口的超標電動車將于今年年底全面禁止上路。
然而一個令人尷尬的現象是,現在電動車銷售市場內售賣的大部分電動車依然存在“超標”現象,國標的嚴重滯后遭受到了普遍的詬病。對此,質監部門甚至不得不做出“讓步”,“適當放寬”,以等待新的國標出臺。
可質監部門做出“讓步”的度在哪里?現在購買的“目錄車”,是否會在將來再次成為“超標車”?這一問題引發了不少市民的擔憂。
現狀:超20萬“超標車”即將禁行
2012年1月初,海口交警設置了10個電動車上牌點,遵照《辦法》中規定的電動車“國家標準”嚴格審核,為電動車上牌。這也就是大家常說的電動車國標:設計最高時速應當不超過20千米(公里),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動性能、外形尺寸等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而2012年1月1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則一律上了臨時通行期限為2年的黃色車牌,今年年底即面臨下路的命運。據估計,現在海口街頭超標電動車占電動車總數近八成。
據去年海口交警部門免費為積壓電動自行車上牌階段性的上牌數據顯示,在第一階段上牌工作結束時,超標車(黃牌)就已有207709輛。
面對超標車的“末日”,不少超標電動車車主都心懷僥幸,認為在海口城區積壓超標電動車數量如此龐大的情況下,“黃牌車”期滿“下路”或許將會推延。“要是城區黃牌電動車全面禁行,讓全部黃牌市民一下子換車或不騎車,顯得不切實際。”無牌超標電動車車主馬先生這樣說。
不過現實或許并不如此樂觀。
自今年7月1日開始執行的“海口文明交通綜合整治行動”,也計劃順延至9月底,違法上路的無牌超標電動車依然是交警重點查處對象之一。有人認為這釋放出了一個信號:超標電動車整治將持續到底!
然而近日不少市民向本報記者爆料稱:電動車賣場內依然有“超標車”售賣,所謂的目錄車里面的車型也有超標的!
這一次對超標電動車的“嚴格執法”,引發了不少市民的警惕。市民王先生向記者表達了他的擔憂:“我們現在去買電動車,是目錄內的,可是也是超標的。以后會不會又按照新的標準整治,又不讓騎了呢?”他擔心,現在售賣的“目錄車”將來也可能成為“超標車”而迎來“最后的日子”。
調查:《目錄》里面存在“超標車”
據了解,現在海口市交警給予電動車上牌的依據為海口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交警支隊聯合公布的《海口市合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登記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未列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內銷售、上牌。截至目前,該目錄已頒布至第三批,共有1400多個車型列入合格目錄。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所謂的“目錄車”里面依然存在大幅度超過國家標準的現象。
8月16日16時許,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走進海口高登東街的一家品牌電動車店,擺在該店門口的三輛產品型號TDL***Z的“拉客王”,“身材”笨重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可以用來拉貨的電動車,時速也可以達到50公里,電池是60V,是完全合法的,第一批就進入《目錄》了。”
之后,店老板又把產品型號TDR***Z的車輛展示給記者看,并介紹稱:“這車型大吧?也進入目錄了。不管是否超標,只要是目錄車,交警系統就可以認可上牌。”
在東湖一家電動車車行,導購員熱情介紹:“全部都是國標車,目錄車,包上牌。”記者隨意坐上一輛48伏12安的電動車,準備試一試。開了電源,一擰,車速顯示器只能跑到10公里每小時。記者嫌慢。這時,售貨員打開了電動車坐墊,將里面兩根線一拉,說:“拔掉了限速線,時速跑到30至40公里是沒有問題的。”
為了吸引顧客,商家甚至承諾“上不了牌,無條件退款”。至于如何完成上牌,一導購人員解釋:“我們有專門的人員去辦理,幫你裝上腳踏板、接上限速線,甚至換一個輕點的電池以保證整車不超重。上完牌了,再給你恢復原樣!”
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還有一部分車,由于電池重量的影響,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超重現象,這也跟國標要求不符。目前市場銷售的部分“目錄車”的輪胎多使用比“國標”要求寬10余毫米的輪胎。
質疑:質監部門“放水”,度在哪里?
對于目錄中出現的“超標車”,不少市民質疑質監部門“放水”。
對此,海口市質監局標準化科科長溫敬華感到“很難受,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溫敬華說,“把關”過程中,該局一方面要滿足廣大市民對電動車速度等方面的要求,以及電動車經銷商銷售需求,希望電動車能夠更快、更大;可另一方面,由于“國家標準”的限制,以及從交通安全、交警執法等方面考慮,又必須將電動車的“標準”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這一對矛盾,將質監局夾在中間,左右為難。這也透露出,“目錄”內的電動車注定有諸多妥協的地方。溫敬華說:“我們不得不跟電動車協會、經銷商、工商、環保等部門一起,綜合考慮各方因素,然后制定出目錄。”
對于目錄內存在的“超標”現象,溫敬華毫不諱言。他告訴記者,由于海口沒有專業的電動車檢測機構,因此只要經銷商能夠提供電動車檢測的“合格證件”等相關材料,按照規定即應列入《目錄》。
這里的弊病就在于,質監部門無法親自檢測確認電動車是否“符合國標”。“速度我們測不了,沒有這個設備。主要是看重量、外形,但是一些商家說不定就會把三四十斤重的鉛電池換成重量10斤以下的鋰電池,確實是達到國家標準可過關的。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也不太愿意追究。”
如此,“國標”在執行過程中被“悄悄放寬”了。然而這個度在哪里?
聲音:執法應依法,國標有望新修
海口超標電動車違法亂象叢生,讓交通事故率不斷攀升,交通安全隱患令人堪憂。
數據統計顯示,2010年電動車交通事故死亡18人,與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數上升38.46%;2011年電動車交通事故死亡24人,與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數上升33.33%;2012年上半年電動車事故死亡15人,死亡人數上升50%。
曾參加《辦法》制定討論的一位海口交通專家表示:之所以要制定《辦法》去規范管理電動車,甚至要超標電動車過度期滿“下路”的主要原因是超標電動車車體過大、車速過快不符合國家標準,極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執法部門管理上卻因車輛歸類不明確等原因而無法依法管理。
對于質監部門的“適當放寬”,該人士并不贊同,他表示:現在執行的國標雖然存在滯后的現象,但是作為職能部門,在執法工作中還是應嚴格依法,做好“嚴把關”。“不然新國標出來之后,又將產生一系列新的問題。”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在修訂中。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新標準如果實施后,質監部門應當承擔起責任,嚴格落實國家標準,交警部門也要對路面行駛的改裝電動車予以強有力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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