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韶關8月27日電廣東樂昌警方27日向媒體通報,一宗11年前的強奸殺人案終于告破,涉嫌強奸殺人的犯罪嫌疑人羅某華、陳某紅被警方依法逮捕。
警方通報稱,作案后潛逃藏匿的羅某華和陳某紅均已娶妻生子,因作惡太多,倆人都非常關注警方動態,收看法治報道、閱覽破案書籍成為他倆11年來的“必修課”。
2002年7月3日10時許,樂昌110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該市河南鎮洪蓮村委斗門村的松樹林中發現兩具女尸。案發地在樂昌市河南鎮洪蓮村委的一個偏僻的山嶺,兩名女受害人年約16、17歲,一名趴跪在地上,下身赤裸,頸部被電線纏繞,慘不忍睹;另一名仰躺于地,衣褲整齊。經法醫鑒定,兩名受害者系被人勒頸造成機械性窒息死亡。
樂昌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成立“7·3”命案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
現場勘查時,辦案民警在兩名死者身上檢出兩名犯罪嫌疑人的DNA成分,同時在死者身上還找到兩張廣州至衡陽的車票。專案組以火車票入手,確定死者為湖南衡陽籍李某花和李某菊,生前在廣東順德北滘鎮某發廊打工。
為查清真相、緝拿兇手,樂昌警方專案組先后輾轉廣東順德、湖南衡陽等地調查,但因案發現場留下的線索很少,該案一直懸而未破。
2013年6月6日下午15時許,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打來電話,發現該市一名盜竊疑犯的DNA數據與姐妹奸殺案中所提取到的DNA信息吻合。此人姓名為羅某華,男,1977年出生,湖南永州人。在通報樂昌警方的同時,永州警方布置抓捕羅某華。
隨后,羅某華被押解回樂昌,接受警方的進一步調查,在鐵證面前,對其伙同陳某紅強奸殺害姐妹倆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調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陳某紅也是湖南新田縣人,1978出生,同樣有多次前科,民警調取陳某紅之前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時提取到的DNA數據進行分析,發現與另一被害人李某菊身上遺留的DNA完全吻合。警方隨后將已潛逃的陳某紅抓獲,經審訊,陳某紅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在2002年7月1日晚,犯罪嫌疑人羅某華、陳某紅在廣州火車站準備乘坐當晚21時許的火車回湖南,倆人在候車室大廳內遇到坐同一趟火車回湖南的李某花和李某菊姐妹二人,見姐妹倆年輕貌美、著裝時髦,心生歹念,便主動上前搭訕,以老鄉的身份套近乎,花言巧語騙得姐妹倆的信任,隨后一同上了火車。
火車到達韶關站時,羅某華和陳某紅倆人以“坐錯了火車,要下車轉車”為由,將姐妹倆騙到樂昌火車站。
臨近天亮時,羅某華和陳某紅連哄帶嚇將姐妹倆帶至樂昌市河南鎮洪蓮村委斗門村斗門東山上的松樹林中,對姐妹倆分別實施了強奸。之后,倆人怕罪行敗露,又殘忍地將李某花和李某菊姐妹倆扼頸殺害,并劫走倆人隨身攜帶的財物,逃離樂昌。
11年來,羅某華和陳某紅一直藏匿在老家新田縣,且均已娶妻生子。因作惡太多,倆人都非常關注警方動態,不但收看法治報道,還收集閱覽各種破案書籍。
之后,倆人還陸續犯下了詐騙、盜竊、組織婦女賣淫等罪行,前科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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