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28日消息(見習記者 鐘元韜)明天就是小學一年級新生到學校報名注冊的日子,但仍有不少家長從暑假開始就為了孩子入學的事奔波至今。據了解,今年海口市小學新生計劃招收3.1萬人,招生政策繼續堅持戶籍優先,對于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除了戶口本、出生證、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租賃證之外,還須提交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在本市的暫住證明,以及新生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證明等。
許多家長表示,對于非海口市戶籍的孩子來說今年小學新生入學的門檻太高了。市民聞先生居住地屬于28小的劃片區,但由于房屋租賃證的問題,導致孩子入學受到阻力,聞先生對記者抱怨:“我已經在海口租房居住三年了,其實去年我就知道小孩入學需要房屋租賃證,但是房東是內地的,沒時間到海南來,所以房屋租賃證一直辦不下來,所以我在交物業費的時候都把發票留好,證明我的確在海口居住,誰想學校和教育局只認租賃證,其他相關證明都不看。”為了孩子能順利進入28小就讀,聞先生費盡心思。聞先生告訴記者,自己雖然不是海口市戶籍,但自己愛人是,因此,想將孩子的戶口遷入海口市,這樣對房屋租賃證的審查或許能適當放寬。聞先生向學校工作人員建議,可否讓孩子先入學,自己會將正在辦理孩子入戶海口的相關證明提交給學校,但工作人員表示還要跟校長商榷,并會盡快給聞先生答復。但兩天過去了,聞先生還沒有接到校方任何答復,明天就是入學注冊的時間,聞先生心急如焚。
與聞先生相似,市民陳先生在問政海口平臺發表帖子《海南農民工子弟上學問題》 ,帖子中陳先生提到,自己因為居住不足兩年,暫住證不足兩年,養老保險不足兩年,所以孩子不能入學。但是,由于自己是農民工,孩子入學條件有所放寬,居住滿半年,暫住證半年,可達到要求。“但是學校、龍華區教育局、海口市教育局,卻好像有不同的標準。”陳先生表示,現在最大的難題還是房屋租賃證的問題,“我的房屋租賃證的落款日期就差兩個月滿兩年!忙碌了兩個月,實在不行只能上民辦小學了。”陳先生無奈地說。
有家長向記者透露,因為申訴的人多了,教育局也放寬了條件,對于必須居住滿兩年和房屋租賃證落款日期必須滿兩年的要求也不是很嚴格。
8月28日,記者致電海口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否定了這一說法,“大家都一樣,農民工也必須滿足在海口市居住滿兩年、暫住證和房屋租賃證落款日期滿兩年并且社保必須是在海口市繳納(對繳納社保沒有時長要求)的條件,孩子才能入學。”同時表示,物業管理費的發票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用來代替房屋租賃證。
據了解,今年非海口市戶籍人員子女入學,沒有房產證、房屋租賃證、無社保等問題最為突出,而入學登記新增社會養老保險的證明,以及房屋租賃證,主要是與海南省出臺的異地高考政策相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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