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丟失身份證被冒用
鄧秋妹告訴記者,她的戶口在文昌,目前在海口工作。8月26日,她接到某銀行的客服電話,稱她所開的銀行賬戶交易存有異常,讓她進行確認。“我當時就納悶了,自己并沒有在該銀行開過賬戶,一查該賬戶把我嚇了一跳。”鄧秋妹說,她到銀行柜臺查詢發現,今年1月30日,有人以她的名字到澄邁金江鎮文化路上某銀行的澄邁支行開了一個賬戶,使用的正是她的身份證信息,當日卡內有70元余額,卡中的交易則多為網上轉賬。該賬戶每天都有交易,少則4000多元,多則8萬元,從開戶至今已經交易50多萬元。只要一轉賬對方立即到儋州某銀行ATM機上將錢取走,到本月27日為止,賬戶里還在交易。
鄧秋妹這才回想起來,今年1月10日,她不慎遺失了自己的身份證。第二天,她立即到派出所掛失,補辦新身份證。直到今年3月10日,她才領到了新身份證。“我覺得挺不正常的,是不是對方拿我遺失的身份證去詐騙了。”鄧秋妹說。
為了處理此事,8月27日,鄧秋妹特意請假,和家人一起前往澄邁金江了解情況,同時報案。鄧秋妹的哥哥鄧先生則認為,銀行在這件事情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他擔心不法分子會冒用他妹妹的身份證從事非法活動。
隨后,鄧秋妹又到其它銀行查詢,發現在今年1月30日,有人用她的名義,還在澄邁金江另兩家銀行開了賬戶,都是儲蓄卡。“我都不敢再查了,可能還有其他開戶信息。”鄧秋妹說。
銀行:承認審查不嚴已報案
非本人開戶,代理人應提供自己的身份證,為何銀行沒存有開戶人的代理身份證信息?鄧秋妹哥哥發出質疑。
據其中一家銀行的負責人表示,鄧秋妹丟失的身份證雖然已被掛失,但使用起來磁卡芯片依然有效。經初步了解,1月30日那天,持有鄧秋妹的身份證來銀行開戶的女子與鄧秋妹“長得十分相似”,因此工作人員通過肉眼很難分辨。就目前的情況而言,他們承認工作人員審查存在不足,并已經向當事人致歉。同時,該銀行已經向當地網警報案。針對當事人要求銀行出具一份證明給鄧秋妹,銀行方面目前也已經同意。目前銀行方面也將有問題的銀行卡賬號進行了凍結。
警方:冒用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8月28日,記者也從澄邁縣公安局澄城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派出所已經受理了這個案件,首先警方要查清楚到底這個卡是不是真的被冒用,也不排除當事人自己辦理或者借給他們辦理,所以警方要進一步偵查。其次,因為案件特殊,卡是在澄邁辦的,但是取款大都是在儋州,目前警方也已經聯系儋州當地的公安調取監控,查看到底是誰在ATM機上取款。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海南省公安廳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居民身份證丟失后應當立即掛失,補辦新身份證。市民一旦發現遺失的身份證被人拿去冒用,應該立即停止用該身份證辦理的相關業務,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銀行部門要嚴格審核防止他人冒用身份證辦理業務,如果發現銀行存在違規也要依法處理。
而關于如果丟失的身份證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證所有人要不要承擔責任,是許多人所擔心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公民在使用身份證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后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也就是說,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承擔責任。
律師:可舉報銀行違規操作
對此,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的劉長征律師表示,銀行對儲戶的身份信息有核對義務,鄧秋妹的遭遇說明銀行并未認真履行此義務。那么,一旦發生經濟損失的情況銀行需承擔儲戶損失。同時,當事人也可向銀監會等監管部門舉報銀行違規操作,并要求盡快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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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代身份證有“缺陷”掛失仍可正常使用
在我國,居民生活中丟失身份證后,即使做補辦(掛失)處理,但由于目前沒有任何注銷措施,導致原身份證仍可正常使用。新華社記者近期在調查中了解到,大量遺失、被盜身份證正通過網絡進行非法交易,并被廣泛用于開辦銀行卡、信用卡,掩護詐騙、洗錢活動;更令人憂慮的是,由于我國現行二代身份證缺乏必要的密碼等基本防偽功能,若不法分子掌握與自己外貌相近的他人真實身份證,則可“分身兩人”,加大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難度。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8月13日表示,一切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打擊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證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并加快推進年初開始啟動的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采取多種措施保證居民身份證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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