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圖片來源: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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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日前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丁書苗涉非法經營額1788億,向劉志軍行賄4900萬元,名噪一時。
這段時間,隨著劉志軍案深入調查,丁書苗的人生也被一次次梳理盤點。這個沒文化、不漂亮的農婦,從販賣雞蛋開始,最后做起高鐵生意,成為巨富,非法經營額竟達1788億,這樣的發跡史,跨度與幅度都實在太大。現在人們發現,這樣的商業“傳奇”不是來自市場的力量,而是因為背后有“推手”。
盡管丁書苗也被提煉出“膽大、實在、大方、會做人”之類的特點,但是,這一切都不能改變她在劉志軍案中的本質身份,那就是劉志軍的“錢奴”。劉志軍動用權力之手,使丁書苗的企業做大做強,不過就是為了挖深池為自己養大魚。事實上,丁書苗對劉志軍的投資也是進行全方位回報,不僅用金錢來為其仕途架橋鋪路,還找來女演員女明星供其淫樂。
也就是說,劉志軍作為丁書苗的“靠山”,讓丁書苗成為自己的“錢奴”。雙方通過權錢交易,實現“共贏”,某種程度上,也形成彼此“喂養”的特點。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腐敗交易的合作模式,由于設置了一片灰色中間地帶,由于有其他“中間人”介入,在操作過程與技術手段上,都極具隱秘性,不易被發現。這才讓丁書苗身份被定格為腐敗大鱷背后的“影子傀儡”。
在權力仍然沒有被完全關進籠子里的背景下,權錢交易自然也就有了空間,一端是貪官難填的欲壑,一端是貪官喂養的“影子傀儡”。而貪官的“錢奴”,正是寄生在這病態土壤上的產物。
貪官“錢奴”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反腐的挑戰。要將這些“錢奴”及早揪出,還須構筑對“官商勾兌”零容忍的法治氛圍,對“潛伏”著的違法行徑形成更強效的制衡。否則,那么,像丁書苗這種大大小小的“錢奴”,就不可能絕跡,只會有更多人因此發跡。 □單士兵(媒體人)
(原標題:丁書苗只是貪官喂養的“錢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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