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區春暉高級中學日前發出一份草擬的《德育工作協議書》
有網友質疑: 同性交往過密算違紀?
溫都訊有網友日前爆料稱,龍灣區春暉高級中學給在校生發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協議書》及《附錄》。《協議書》指出,對學生之間交往過密的行為,其中包括同性之間的交往,學校將以特別嚴重違紀行為的名義予以處罰。網友戲稱這是“奇葩”校規。
違反校規還要交違約金?
在《附錄》中,校方列舉了22條“特別嚴重的違紀行為”,其中第4條為“交往過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過密,包括同性之間的交往)”。
校方在《協議書》及《附錄》中稱,“一經發現,學校將啟動重大違紀處理教育程序。”學生不但需要接受停課、停學等處罰,還需要向校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甲方(學生)已向乙方(校方)繳納的學費、捐資費(代培費)等所有費用,甲方無權要求乙方予以退還。”
這份《協議書》引來不少熱議。不少網友質疑:怎樣才算交往過密?男生之間勾肩搭背,女生之間手拉手都屬于嚴重違紀行為了嗎?學生的違紀行為怎么和錢掛上了鉤呢?
校長解釋:初衷為杜絕學生早戀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春暉高級中學校長蘇連富。他稱之前并不知道校德育處制定該《協議書》和《附錄》。他認為此舉“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辭欠妥。”
“禁止學生交往過密實際上是為了杜絕學生早戀。”蘇連富說,高中生早戀是校方一直頭痛的問題,為防止學生因談戀愛而影響學習,校方才將此列為嚴重違紀行為。
那怎樣才算交往過密呢?蘇連富說,不論是同性還是異性之間的關系,校方都會跟任課老師、同學了解情況,不會草率判斷。
將進一步修改完善校規
就違約金的說法,蘇連富解釋:“校方不會要求違紀學生額外交錢。所謂違約金是德育處在制定校規時不規范的說法。”對于有重大違紀的學生,學校會按照相關規定,拒絕退還其學費、捐資費等費用。
蘇連富稱,目前《協議書》和《附錄》還處于草擬階段,之前也借鑒了其他學校的校規,發給學生是為了聽取學生和家長的意見。下周一,校方將根據各方意見對此做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教育專家:對于早戀應以關懷為主
溫州大學教師教育學院副教授周奇說,“交往過密”是一個難以界定的概念。在學生成長過程中,“鐵哥們”、“閨蜜”和“死黨”等關系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同學之間的情感交往可以滿足其情感宣泄等需求,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部分學生性格外向,與同學、朋友交往密切,校方不應對此多加干涉。
周奇建議,對高中生早戀問題,校方應以關懷為主。校方通過講座、課外活動等形式教育學生,老師通過關心學生及早發現、開導,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原則和觀念,而不應該將早戀以“交往過密”的形式列入協議。
法律解讀:該項協議無法律效益
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陳一來律師說,民事合同構成的前提是協議雙方平等的狀態。而作為管理方,學校屬于優勢主體,而學生相對弱勢。因此,此項民事合同本身是沒有法律效益的。
學校本身有端正學風、教育學生的義務,不應把本該由學校承擔的責任交到學生身上。另外,此種“以罰代管”的處理方式還易引發學生的逆反心理。對于這樣的協議,學生可以選擇拒簽。見習記者王懷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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