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9月24日電(記者韋慧、裘立華)曾經風華正茂的大學畢業生誤入傳銷組織,從受害人變成拘禁下線的犯罪嫌疑人。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對11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訴,而他們當中就有好幾名這樣的大學畢業生。
2012年7月,來自河南的熊某剛剛拿到了向往已久的大學畢業證書,準備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回報父母多年的付出。在河南老家的一個單位工作了3個月后,他經大學同學介紹,來到福建省福州市干起了所謂“更好的工作”。
在同學的安排及蠱惑下,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訓練”后,熊某被徹底洗腦,成為傳銷組織的骨干,并在2013年1月從福州調到了浙江省嘉興市。
記者從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案中的其余10名被告人,有好幾名都是像熊某一樣的大學畢業生,在加入傳銷組織之前都有正當職業,他們中有裝潢設計師、廚師、美容師等,每月收入在五六千元甚至更高。
然而正是這些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畢業生通過朋友或網絡,被人以高薪職位為誘餌騙入傳銷組織。當意識到被騙時,法律意識的淡薄和對金錢利益的渴望促使他們打消了反抗的念頭,進而慢慢妥協。
他們利用熟悉經濟和網絡知識的優勢,在傳銷組織中發揮骨干和帶動作用,以相同方法誘騙其他人,并加以人身控制,一心壯大傳銷“事業”。
按照這個傳銷組織的內部規定,以至少支付2800元購買所謂的“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產品來收取新成員,并按照參加者發展下線人員的數量從低到高,依次分為新人、業務員、業務員代表、主任、經理、主管等級別,以此作為計酬及返利依據。
實際上,“天獅保健品”并不存在,并且直至因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11名被告人也未獲得過任何報酬或者返利。
法庭上,檢察機關認為熊某等11名被告人為迫使他人加入非法傳銷組織,共同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且對被害人進行毆打,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悉,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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