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村民小組的集體用地,規劃中要建村文化場所,結果一棟7層半高的商品樓挺立在村中心地帶。瓊海市博鰲鎮博鰲村村民對此難以理解,因為村里從來沒有召集村民說過建樓的事。開發商稱,建樓是與村里簽有協議的,共同開發。而博鰲村村小組干部坦承“村務沒有公開”,按道理合作開發的事應該告訴村民的。
蓋起的商品樓村民質疑:村文化場所被用于商業開發
在瓊海市博鰲鎮望海路北段,有一棟特別顯眼的7層半高的樓房。盡管樓房早已建好,但室內仍沒有裝修。這棟占地200多平方米的樓房位于博鰲鎮博鰲村,當地村民一直對這棟樓“耿耿于懷”。因為規劃要建村文化場所的集體用地,卻被改變了原有的用途而用于商業開發。
據村民黃本忠介紹,博鰲村有130多戶村民,而位于望海路北段兩塊共計202.8平方米的村集體地,原來一直是要規劃建村文化室等村文化娛樂場所。“你看看樓的這邊,村里已經做好了球場,這些地方都是用于村民的文化娛樂場所的。”黃本忠告訴記者,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蓋起了這棟樓房,而且是一私人老板蓋的。
村民感覺事情有些蹊蹺,去向村民小組干部打聽,并為此與開發商發生了爭執。后來,村民得到的答復是,早在2009年5月,博鰲村與一家投資開發公司達成一份《雙方共同開發建設使用協議》,將這塊博鰲村文化娛樂場所用地,開發建設成公司辦公室、酒店式公寓的綜合樓等,使用期限為70年。
“其實就是商業開發,建好的商品房對外銷售。”村民向記者表示,此前大多的村民并不知道此事,“村干部沒有征求全體村民的意見,大包大攬將集體用地轉讓給開發商蓋樓。”除此之外,村民還根據實際丈量,所謂的《協議》約定的面積是202.8平方米,而該商品樓建設占地面積卻超出了80多平方米沒人管。
村民表示,他們多次向當地有關部門進行反映,但沒有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
村小組干部承認:村務未公開不透明
最近,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博鰲村小組負責人譚先生等人。譚先生表示,當時有2名村民代表在場的情況下,與開發商簽訂了這份《開發協議》。但其承認“村務沒有公開”,按道理當初應該將這個事情告知村民。
譚先生稱,早在2009年5月,博鰲村小組與海南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雙方共同開發建設使用協議》,將村小組該集體土地進行開發,由開發商出資建公司辦公室、酒店式公寓的綜合樓及暫時的村文化娛樂場所。譚先生坦言“村里沒有錢,只能采取這種合作方式”。“按照相關規定,村小組有兩種辦法決定是否與開發商簽協議,一種由村民代表決定,另一種是召開村民大會,廣泛征求意見。”譚先生稱,他們最后選擇了前者,包括兩名村民代表在內的7人,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同意合作事宜。
譚先生承認“村務沒有公開,該告知的村務,并沒有告知村民”。他同時表示,該樓房蓋了2年多,“現在形勢不是太好,房子都賣不出去。”村小組干部莫先生也表示,他們不懂相關法規政策。
記者也就此采訪了開發商孫先生,他告訴記者,當時計劃蓋3層,后來沒想到蓋了7層半,“都有報建手續的,都是博鰲鎮政府的人負責報建,我只管出錢就行了。”孫先生也感到很委屈,自己投資了600多萬元,至今還不能使用。記者還就此采訪了博鰲鎮政府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均表示“不清楚”。
博鰲村村民表示,他們將通過法律途徑,要回該土地,用于建設村文化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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