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李琴結婚。李琴和丈夫住的房子與公婆家是前后樓。公公是湟中縣人,退休前是一名教授。婚后不久,兒子小石頭的出生給這個家庭增添了更多歡樂。“老公特別喜歡小孩,一休息,就抱著兒子。”回想起這些,李琴臉上露出些許笑容。
然而,去年3月8日,李琴32歲的丈夫從海西乘車返回西寧途中,遭遇車禍身亡。得知丈夫的死訊,李琴幾度昏厥。然而,丈夫去世沒過百天,公婆便將孩子接走了。
李琴的丈夫遭遇車禍去世后,有36萬元的交通補償金。面對這36萬元補償款,公公找了律師,要求賠償金全部歸他所有。“他的理由是我以后會改嫁,我丈夫死了我就是外人了。”李琴說。
經法院的協調,公公同意和李琴平分36萬元補償金。就在法院判決當天,公公要求李琴支付10萬元的喪葬費。“朋友親戚來吊唁時,給的份子錢我一分都沒見到,現在他們又要讓我掏10萬元的喪葬費。”在李琴家人的極力反對下,公公改口稱,李琴只要給他3萬元,就把孩子還給李琴。此時,李琴已經一個多月沒見到孩子了,她急切地想要見到孩子,便當場簽了協議,并約定時間接回孩子。
2012年9月,是李琴和公婆約定接回孩子的日子,到了公婆家后,家里沒人,李琴打通公公的電話,被告知他們帶著孫子回老家了。公公的老家在湟中山區,李琴只去過一次,根本記不得路怎么走。第二次再打電話問路時,電話已經關機。
時至今日,李琴已經一年多沒見到孩子。“現在孩子已經三歲了,也不知道過得怎么樣?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我的孩子。”說著,李琴又一次哭紅了眼睛。
記者根據李琴提供的號碼,聯系到了她的公公。當聽到是李琴托我們找他時,他說在外面說話不方便,回家后再打電話。約莫過了兩個多小時,記者再次聯系他時,電話已經無人接聽。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我現在只想要我的孩子。”9月24日,李琴來到本報。說到孩子,她的眼淚不住地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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