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分手又被女友爽約,男子大醉,竟闖入他人住宅對無辜女性施暴。10月9日記者獲悉,瑞昌市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據悉,2003年8月21日晚,男子柯某與女友相約吃“分手飯”,可女友沒來。柯某借酒消愁,大醉后打車回家。途中,柯某因嘔吐被趕下車。他搖搖晃晃來到瑞昌市潯陽東路的晨東幼兒園,發現2樓有一女子睡在床上,頓起色心,強行將其奸淫。后來,柯某聽到床上傳來小孩哭聲,才逃離現場。(董澤涵、戢海玲、記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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