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清晨,海口市云龍鎮卜史村陶公山南側的唐胄墓遭盜墓賊光顧,并破壞了兩墓穴。據了解,作為海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唐胄墓曾于2008年被盜過。目前,海口警方就此事已展開調查。
兩個墓穴被破壞
當天下午,記者趕到事發現場看到,唐胄主墓穴及位于中間的大夫人墓穴均遭人破壞,這兩個墓穴分別被打出一米多高的缺口,碎石散落一地,而另外一個墓穴則沒有被破壞。記者注意到,唐胄墓由于多年缺乏管理,如今周圍已是雜草叢生。
據了解,1994年11月,唐胄墓被列為海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3年,在政府撥款與民間捐款的支持下,在原墓已毀殘的基礎上,開始動工修繕“唐胄紀念園”。現今墓前有石鼎爐、石燭、祭臺等祭器,神道兩旁有對稱的石俑、石馬、石羊、石牛等明代原物。
“看到現場古墓被破壞的一幕,我們心疼啊!”據唐氏后人唐邁海說,今天早上,卜史村村民打電話告知他,古墓被人搞壞了。他得知消息后,先是打電話報警,然后及時通知其他唐氏宗親,再驅車趕到現場查看。
6年內兩次遭盜賊破壞
記者從唐氏后人口中得知,唐胄墓于2008年曾遭到一盜竊團伙破壞、偷盜,其中位于中間的大夫人的墓穴的底部已經被挖了一個大坑,墓穴上方的磚石也被撬開了一個洞。由于發現及時,墓穴雖遭到破壞,但墓內文物未被偷盜。
事發后,海口市文物局文物保護科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文物保護科長藍青寶告訴記者,唐胄墓在文革期間曾遭到破壞,現在三個墓穴都曾經歷過修繕,修繕后的唐胄墓于2008年再次遭破壞。這次古墓的破壞程度比上次更加嚴重,至于損失多少還難以估量。
針對唐胄墓兩次被盜一事,藍青寶稱,唐胄墓所處地位于荒郊野外,依文物局現有人力物力財力,難以嚴格保護,建議由唐氏后人組織設立文物保護機構,上報文物局報批再加以保護。
截至當天下午5點,由于警方還沒有在現場做勘查工作,文物局工作人員不能近距離接觸古墓,所以暫時無法對其損毀程度作出評估。
事件回顧:曾經盜掘者被判無期
2008年2月27日晚8點許,李某日、吳某、鐘某、孔某和李某5人開車來到離唐胄墓約1公里遠的地方,從車上取下掘墓工具。李某和吳某負責望風,李某日和鐘某、孔某輪流挖墓。23點30分,他們接到李某打來的電話,說一輛警車朝墓地方向駛來,又返回去了,應該沒什么事。接著,幾人聽到有摩托車從附近經過,怕被發現,于是往云龍鎮方向撤離,在路上把工具扔掉。當他們到達云龍鎮時,巡邏民警看他們形跡可疑,將他們帶回調查。
2010年,以犯盜掘古墓葬罪為由,5名盜墓者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當年的主犯因此被判處無期徒刑,從犯也分別判處5年、6年不等有期徒刑。
我國刑法第328條第1款之規定,觸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簡介:
唐胄(1471-1539),府城東廂(今海口市攀丹村)人。明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曾授戶部山西司主事、廣西布政使、山東巡撫、戶部左侍郎等職。著有《江閩湖嶺都臺志》《瓊臺志》《西洲存稿》《傳芳集》等,對后人研究海南歷史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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