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醫師非法行醫致2患者亡
轄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未履行職責被判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盧某文此前在海口市秀英區衛生監督所擔任副所長一職,主要工作是分管醫療衛生監督,負責監管醫療機構和查處打擊非法行醫的行為。但是,該副所長在職期間存在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在查處非法行醫過程中,他不按規定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致使其監管轄區內兩名“無證”醫師因非法行醫造成患者死亡。近日,海口秀英法院判處盧某文犯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2011年2月2日,秀英區西秀鎮博養村一間民房里,一患者鄺某在就醫過程中死亡。原來,這間民房里有一個“無證”醫師在進行非法行醫。然而,在該起事件發生之前,該非法診所已經被相關部門查處過4次,為什么非法診所“醫師”馬某芳還能夠繼續行醫呢?
事情需要追溯到2010年10月16日,根據群眾舉報,時任秀英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一職的盧某文第一次帶領幾名衛生監督員來到馬某芳所開設的“診所”查處,并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在同年11月、12月又查處了兩次該診所。但是,在查處過程中,盧某文嚴重不負責任,沒有按規定在第三次查處后,立即將馬某芳非法行醫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導致馬某芳繼續非法行醫。
2011年1月7日,盧某文第四次帶人查處馬某芳的“診所”,也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但在近半個月以后,盧某文才開始辦理相關移送偵查手續,準備將馬某芳非法行醫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但就在這些時日里,馬某芳繼續非法行醫。2011年2月2日,來馬某芳診所就醫的患者鄺某死亡。
盧某文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僅僅體現在此,他還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弄錯過對象。
2010年4月,盧某文帶領衛生監督員在西秀鎮新海衛生院舊址查處劉某剛非法行醫。事后,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誤將已不具備醫療機構資格的新海衛生院作為處罰對象。
2012年5月,盧某文帶領衛生監督員再次查處劉某剛非法行醫時,由于盧某文僅向劉某剛發出衛生監督意見書,而未進行處罰,從而使劉某剛繼續非法行醫。
2012年10月,盧某文第三次查處劉某剛非法行醫,他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劉某剛進行行政處罰。但事后,盧某文并未依法對劉某剛非法行醫作出行政處罰,直到第四次查處,才對劉某剛做出行政處罰。
在此期間,盧某文未按規定將劉某剛非法行醫案件移交公安機關查處,導致劉某剛在多次非法行醫被查處后仍然得以繼續非法行醫,最后導致2012年底一患者孫某死亡。
經法院審理認為,盧某文在擔任海口市秀英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期間,負有查處和打擊轄區內非法行醫的職責,由于未按工作要求對非法行醫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導致馬某芳、劉某剛繼續非法行醫并致2名就診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近日,法院判盧某文犯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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