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胡偉(化名)想成為“職業殺手”,在接到通過網絡相識的20歲的大學生流羽軒發出的“殺人任務”后,二人經過預謀,將一名37歲的二手電腦回收商殺害。記者近日獲悉,胡偉和流羽軒因搶劫罪,被北京一中院分別判處15年有期徒刑和死緩。
校園命案 警方鎖定報警學生
2012年7月12日,昌平區馬池口派出所民警接到張女士的報警,稱其子流羽軒7月11日目睹了一起殺人案。
張女士說,當天她兒子突然去公安局說要報警,待她的丈夫聞訊趕過去,看到兒子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追問下,流羽軒說自己只知道有一個人被殺,別的都不記得了。父親讓流羽軒給警方畫了殺人現場大致的環境圖,并推斷應該是他所就讀的北京吉利大學,但流羽軒仍搖頭說不知道。
流羽軒家人介紹,其報警后,還沒到家就哮喘病發作,送往醫院治療。
據警方工作記錄顯示,流羽軒報警次日,昌平區馬池口派出所接到北京吉利大學老師報警,稱在該校汽車學院教學樓前發現一具男尸,辦案民警調取了死者杜某的手機通話記錄,發現其在7月11日21時至23時許,頻繁與一個157打頭的手機號碼通話,而這個手機號碼經查在案發前一直由報警人流羽軒使用。
隨后,民警再次對自稱“失憶”的流羽軒進行詢問,最終流羽軒承認這起命案是他所為。
自稱“殺手” 17歲少年接殺人任務
1993年出生的流羽軒,案發前為北京吉利大學學生。他供述自己還有一名同案,網名為“黑色郁金香”的胡偉。
根據流羽軒所稱胡偉案發前從四川乘坐飛機來京的線索,警方查詢航班信息鎖定了胡偉照片,經流羽軒辨認后,將其列為網上逃犯通緝。2012年7月19日晚,四川警方在當地將只有17歲胡偉控制,其承認了自己殺人的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7月初流羽軒與胡偉通過網絡相識,二人均向對方稱自己是“殺手”,流羽軒稱其在北京有一個殺人任務可以支付一定酬勞,同年7月10日胡偉從成都坐飛機在北京,并住在流羽軒家中。
流羽軒向胡偉提議,將杜某騙出殺死,并搶劫杜某隨身攜帶的現金,二人準備了刀具等作案工具,同年7月11日22時許,二人在北京吉利大學選好搶劫地點,待杜某駕車應約抵達后,胡偉在流羽軒授意下趁杜某不備,以持刀切割喉部、反復刺扎胸腹部將杜某致死。
鑒于在案件審理期間,流羽軒和胡偉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家屬損失,并取得對方諒解等,法院一審判處胡偉有期徒刑15年,流羽軒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案情
殺人為買槍殺下一個對象
據警方調查,杜某并不是流羽軒首選的殺人目標。
流羽軒供述,他是想殺人弄點錢,才在網上找殺手。稱自己在北京碧水莊園確定了一個要殺的對象,是位退休IT精英,殺人收入1000萬保底,后經中間人介紹,結識了“殺手”胡偉。
出現在流羽軒殺人“單子”上的顏先生說,2011年11月間,他準備出售碧水莊園的房子幫兒子辦理加拿大的出國移民,陸陸續續有一些人來看房,其中包括前后來過四次,報價2200萬的流羽軒。
流羽軒稱,因每次看房都只有顏先生一個人在家,他覺得比較好下手,但胡偉堅持應該由他提供殺人武器,所提供的購槍網站上,買一套92式手槍要6000元,為籌集槍款才想到先向杜某下手。37歲的杜某,在案發前一年因為回收電腦跟流羽軒認識。
流羽軒于是向胡偉提議以割喉的方式殺死杜某,理由是“這個人為了600萬害死了自己20多個兄弟”,事成之后拿杜某的錢去買槍。
人物
17歲“殺手”:愛看恐怖電影尋刺激
17歲的胡偉,綽號小黑,案發前是四川某職業中學學生。
據了解,胡偉三歲時父母離異,其隨后與母親一同生活,母親另組新家庭后胡偉繼續與其一同生活。
據判決書顯示,胡偉自幼學習成績較好,初中畢業后到當地一家職高學習數控專業,他自稱非常喜歡追求刺激的娛樂活動,包括跑酷、玩恐怖類電子游戲、觀看恐怖電影以及閱讀推理類小說。
法庭判決認為,因在生活中觀看殺手題材小說電影,以及與網友進行有關殺手方面的交流,導致胡偉扮演殺手這一角色的追求刺激的心理膨脹,直至同案人流羽軒提議以及提供殺人工具的契機下,扮演殺手的心里被釋放出來,不顧倫理底線將小說中的虛擬情節在現實生活中演繹出來。
胡偉受審時承認,作案時流羽軒未動手,只是在旁邊看著。從杜某身上劫取9000元現金后二人分開。不過法院認為,流羽軒雖然沒有動手,但其伙同同案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錢財,致使一人死亡,也構成了搶劫罪。
胡偉表示,自己在作案前后很少有恐懼和焦慮,即使在逃跑過程中感受到些許壓力,也沒有非常害怕,反而充滿刺激和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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