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一場特殊的案件將在華寧縣開庭審理:今年6月30日,華寧縣青龍鎮一名15歲的少年涉嫌強奸同村5歲的幼女。由于涉案人均為未成年人,法院將不公開審理此案。
母親哭訴
5歲女兒變得沉默寡言
據受害者的母親劉女士回憶,事發當晚9點,一家人正在吃晚飯,期間女兒小雨一直喊屁股疼。累了一天的劉女士一開始并沒有太在意,直到小雨的哥哥小劉的一句話才引起了她的警覺。“她哥哥說下午回家拿書包時,見到家門反鎖著,隱約能聽到小雨的哭喊聲,門打開了后就見到隔壁家的小林從臥室里慌慌忙忙地跑出來,當時小雨也哭著跑出來,抱住哥哥。這時我才趕緊抱著小雨去房間里檢查。”劉女士說,她在發現小雨的下體有明顯的異常之后,便背著小雨到小林家討說法,但小林的家人表示他們也無法管教自己的孩子,甚至讓劉女士趕緊報警找小林,劉女士這才趕緊報了警。
7月1日,劉女士帶著小雨到華寧縣人民醫院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小雨處女膜已破裂。“事情發生后,小雨便變得沉默寡言,很怕跟陌生人接觸。我們家里條件本來就不好,現在娃娃出了這個事也不愿意去上學,以后她該怎么辦?”劉女士哽咽著說。
警方介紹
嫌疑人已移送檢察機關
“至今嫌疑人還在拘留,月底就要開庭審理此案。”昨日,華寧警方相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犯罪嫌疑人小林已于9月6日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據辦案民警介紹,事發于6月30日下午2時左右,小林竄到小雨家,見沒大人在家,只有小雨一人,便想和小雨“玩一玩”,于是他將小雨抱到了床上,想要發生關系……據事后警方調查,在此過程中小林沒有采取明顯的暴力行為,也并未成功與小雨發生關系。
當日從小雨家離開后,小林害怕得沒有回家,而是到村里烤房里睡了一夜才回來,第二天一早在街上就被民警抓獲。據村里人介紹,15歲的小林初中沒有畢業就賦閑在家,平時比較貪玩,家里大人也管不住他。
律師說法
年滿14歲就要負刑責
該案涉嫌強奸的小林事發時為未成年人,他應該負何種責任?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秀青春告訴記者: “只要他作案時已經14周歲,就應該負刑事責任了!應該為強奸罪承擔法律責任,尤其是他強奸的是5歲的幼女,屬于情節惡劣。至于討要賠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于被告人未成年,相應的賠償可以由其父母來承擔。討要賠償時可以以這個男孩和男孩的父母為被告提起訴訟。”針對劉女士可能主張的精神損失費的索賠,云南滇玉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祥告訴記者,“刑事案一般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不過雙方可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本文未成年人均為化名)(記者 李繼升 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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