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9時許,十堰東岳公安分局南區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途中,行至東風公司配套處小區路口時,發現路邊停靠的一輛悅達起亞車駕駛室內無人,車身卻在不停晃動,遂上前檢查。發現是一中年男子和一十五六歲的女孩在轎車后排發生性關系,經過簡單的詢問,民警發現兩人互相不知道對方的姓名及基本情況,疑似賣淫嫖娼,遂將二人帶回所內調查。
原來,今年55歲的男子甑勇軍(化名)為尋求刺激,在街邊無名康體店看中比自己兒子還要小近10歲的賣淫女孩佟亞蘭(化名,16歲,十堰竹山縣人)。他與康體店老板李英(化名,女,37歲,陜西安康人)談好價錢,交了200元嫖資后,就將佟亞蘭帶上了自己的車。本來想去小旅館開個房間,又覺得開房花錢不劃算,就將車停在配套處小區路口,在車后座上與佟亞蘭發生了性關系,不想被巡邏的民警逮個正著。
佟亞蘭、李英、甑勇軍三人因各自涉嫌賣淫、容留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處罰,因佟亞蘭不滿18歲,將不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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