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10月22日電 (記者 張茵通訊員溫萱)因懷疑妻子出軌,癡情丈夫兩度殺妻。今天上午,溫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殺妻慘案”,溫州中院院長徐建新擔任審判長。
2013年3月15日,溫州鹿城區仰義某出租房內發現一具女尸,警方發現案發墻面留有“死者王某、殺人者蔡某”的字跡,并在女士手臂發現“寶貝等我幾天,黃泉路上你不會寂寞”、“或許另一個世界不會有欺騙和背叛”等字跡。警方根據筆跡等線索,迅速鎖定并在云南彝良縣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蔡某。
蔡某,男,27歲,云南省彝良縣人,系被害人王某的丈夫,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8月21日,蔡某懷疑其妻王某有外遇便懷恨在心,將王某帶到云南省邵通市某山上,進行毆打至暈迷。蔡某以為王某己死,將其丟棄在山洞后離開現場。事后王某蘇醒自己報警獲救。事發后二人仍保持著電話聯系,蔡某逐漸取得王某的諒解。
2013年初,蔡某得知王某在溫州打工后,來到溫州租了位于鹿城區的某出租房和王某一起生活。期間,蔡懷疑王某和另一男子有染。同年1月11日下午,蔡某為此事在出租房與王某發生爭吵,便起殺意,拿了公共灶臺上一把菜刀,朝王某頸部猛砍一刀,至王某當場被砍死。
蔡某在現場墻面寫下“死者王某,殺人者蔡某”等字樣后逃離。經法醫鑒定,死者王某頸部前一橫形創口,創腔內氣管及食管完全離斷,左側頸動脈及頸靜脈完全離開,導致大失血而死亡。
法庭上,蔡某對自己用菜刀砍死妻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他辯稱2011年8月,因懷疑妻子與一羅姓男子有染,氣極之余,將妻子帶到山上毆打,那次并沒有殺妻的念頭。去年5月因盜竊罪被判拘役的蔡某刑滿釋放后,又與妻子通過QQ取得了聯系。“我很愛她。只要她向我要錢,我馬上就打錢過去。”蔡某說。
2013年1月10日,蔡某發現妻子王某背著自己同一個叫阿付(化名)的男子在一起,而且關系密切。氣憤的他用事先準備好的啤酒瓶砸殺了阿付。為此,夫妻二人在出租房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自己當時腦子一片空白”,蔡某說,“跑到公共灶臺拿了一把菜刀,又跑回到房間里,朝妻子砍去……”“她流了很多血,雙手不停地抖,眼睛一直瞪著我,我就找來一條絲巾蓋住了她的眼睛。”
公訴人問:“案發后,有沒有清理現場?”
蔡某回答得很干脆,“沒有。”
他用被子蓋住了妻子的尸體,給女房東打了個電話,要續住房屋,并把房門從外鎖上。
當辯護人問起蔡某左手的傷疤時,他說是在老家自殺留下的。殺掉妻子后,只是想回家看看父母和兒子。
法庭上,王某的家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蔡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39.6萬余元。對此,蔡某說,他愿意賠償,但是他不知道拿什么來還。
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公訴詞,認為蔡某因感情糾紛持械故意殺死一人,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認為2011年蔡某殺人未遂的事實,只是夫妻之間的吵架斗毆,并不構成犯罪,并認為2013年的殺人事實,被害人王某負有主要過錯,是本案發生的直接導火線,蔡某屬于激情殺人,主觀上屬于間接故意。
而蔡某當庭表示,自己不需要從輕處罰。
案件將擇期進行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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