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醫生王云杰的頭七。浙江省溫嶺市殯儀館,上千人送別了他。
10月25日,王云杰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問診時,被連恩青持刀捅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年僅47歲。
這起案件源于1年半前,連恩青與醫院的手術糾紛。其間醫患雙方多次溝通,最終還是釀成悲劇。有關醫療糾紛的協調機制、法律手段,也似乎在事件中失靈。新京報記者 蕭輝
連恩青臥室的墻壁上,黑色記號筆寫著:“7月31日,王云杰、林海勇,死。”
殺醫案發生前,連的家人并沒有發現這行字。
王云杰是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喉科主任醫生、醫院門診部管理處副處長,曾參與過連恩青投訴的調解。林海勇則是多次給連恩青做CT的醫生。
10月25日,前者被捅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林海勇同科室的江曉勇也被捅傷。
這場悲劇源于一起五官科微創手術帶來的醫療糾紛。
復診會診結果不被相信
連恩青家位于溫嶺市箬橫鎮浦岙村。前日,他的母親證實,案件發生前半個月,連恩青剛從上海一家精神康復中心回家。住院兩個月,醫生對其的診斷結果為“持久的妄想性障礙。”
而在去年3月18日,連恩青被查出“鼻中隔偏曲,慢性鼻炎,左上頜竇炎,篩竇炎”,入住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第三天,耳鼻喉科醫生蔡朝陽主診進行內鏡下鼻中隔矯正術和雙側下鼻甲黏膜下部分切除手術。
連恩青的父親說,剛做完手術還好,但是到去年下半年,兒子就抱怨鼻子呼吸不順暢,頭疼,整晚睡不著覺。
術后9個月,連恩青首次找主診醫生蔡朝陽,表達鼻子通氣不暢,要求復查的訴求。蔡朝陽給他做了CT檢查,鼻內檢查,診斷手術成功,不需要再次手術。
但這并沒有讓連恩青放心。
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助理鄭志堅介紹,該院設立了3個層級的醫療糾紛處理點。醫務管理處,投訴涉及糾紛賠償;門診管理處,門診工作中涉及的投訴;醫患協調中心,關于服務態度的投訴。
鄭志堅說,連恩青的投訴主要由醫務管理處接待。
據了解,醫務管理處的接待意見是請五官科會診,并做解釋。結果五官科會診意見是“鼻中隔”不影響通氣,五官科王云杰等5名高級職稱醫生集體會診的意見亦是如此。
連恩青還是不相信,陸續又到醫院5、6次,均是由醫務管理處接待他。
今年3月開始頻投訴
“他不相信醫院的復診結果,家里人跟他說,這個手術醫院不至于做錯,他聽不進去。”連恩青的父親說,兒子晚上睡不著覺,在家里來回踱步,父親呵斥他,他回答:“你們不懂我的痛。”
家人記得,去年12月,他從菜市場偷了一把刀,揚言“要去殺醫生”,家人把刀搶走了。
轉眼到了2013年。連恩青開始頻繁到醫院投訴,連父說,“至少有四五十次”。
3月7日,連恩青到同是解決醫患糾紛的門診管理處投訴。投訴對象是王云杰、林海勇。連恩青懷疑,CT片被林海勇換掉。門診管理處核實后答復:CT檢查準確無差錯。
醫院建議連恩青去其他上級醫院復診。
被錯估的調解效果
2013年,連恩青去了臺州市中心醫院、浙江第一人民醫院、上海耳鼻咽喉醫院等,檢查結果與溫嶺第一人民醫院基本一致。家人說,連恩青曾告訴他們“醫院都是串通好的”。
據了解,直到殺醫案發生前一天,連恩青還曾化名到臺州市立醫院耳鼻喉科做了視頻鼻內鏡檢查、副鼻竇水平位平掃-CT、副鼻竇冠狀位平掃-CT檢查。
同時,連恩青也沒有放棄去溫嶺第一人民醫院投訴。醫院稱,5月14日,醫院邀請浙江省邵逸夫醫院的湯建國教授來院會診,湯認為“手術良好,不需要再次手術”。
鄭志堅說,此后連恩青到醫院只有一、兩次。
醫院以為內部的調解機制發揮了作用。
“院內專家會診、權威專家會診,該做的都做了。”鄭志堅稱。
10月25日上午8點27分,連恩青持刀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傷人,致1死兩傷。
(韓雪楓對本版稿件亦有貢獻)
釋疑
專家稱,面對醫療糾紛,除了醫院內部的協調部門,政府還設計了很好的外部協調制度,如可由政府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還可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醫患雙方未曾申請或利用相關手段。
1 溫嶺市醫調會為何沒發生作用?
醫調會不能主動介入,需雙方申請;本案中醫患雙方均未提出
在解決醫患糾紛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重要機構。此次糾紛中,連恩青與醫院并未經其調解。
前日,溫嶺市衛生局副局長俞妙祥介紹,2009年溫嶺市司法局牽頭成立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開辟醫院、患者自己調解,司法途徑之外的第三條路徑。醫調會擁有較好公信力。調解不成的,可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俞妙祥強調,醫調會調解醫療糾紛,需醫患雙方都提出申請。“他們不提,我們也不能強制調解。有好的機制在,沒發揮出作用,我們也很無奈。”
2 醫院為何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除非患者破壞醫院公物否則很難起訴”;報警警方多口頭警告,“難震懾”
連恩青多次到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投訴,醫院為何沒及早發現苗頭,采取起訴、報警等法律手段?
中國醫師協會醫療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常委李惠娟說,除非患方破壞醫院公物、財物等,否則院方很難起訴。
鄭志堅則稱,連恩青雖到醫院投訴不下20次,但在投訴中多次流眼淚,曾下跪請求復診,偶爾言語激烈,院方曾建議家屬讓其看心理醫生。
昨日,該院一位匿名的醫生則告訴新京報記者,一個月前,醫院一醫生與患者發生糾紛,患者家屬經常到醫院辱罵,甚至動手拉扯醫生。其間醫生報警,警察認為這是醫療糾紛該由醫院處理,患者家屬辱罵、威脅醫生,但沒有發生實際的人身傷害,因此警察只是對鬧事者口頭警告。該醫生認為,殺人案發生前,警方多是類似的口頭警告,而這種警告起不了震懾作用。
這位醫生稱,殺醫案發生后,患者家屬再次到醫院威脅主診醫生時,警察迅速趕到現場,對當事人采取了行政拘留。
3 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患者如威脅醫生人身安全,政府可及早介入,制止患者違法行為”
中國衛生部前副部長、中國醫師協會前會長殷大奎覺得,目前政府傾向于把醫療糾紛的解決留給醫院,雙方發生沖突后,出于維護社會穩定的考慮,政府又會要求醫院退讓。他建議,一旦醫院出現緊急情況,政府相關部門應立即介入調查。他提到,在美國經排查若院方無責任,即使病人只是到醫院吵鬧,醫院也可以請警方采取相應措施。
去年全國發生5起醫生在工作中遇害的案件,李惠娟作為北京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參與處理了其中4件。李惠娟認為,個別地方政府息事寧人的態度,無形中助長了一些患者不恰當行為。患者對醫生進行人身威脅后,執法機關不介入,醫患糾紛永遠無法回到正常渠道解決。醫患之間有糾紛,政府可引導雙方讓第三方如醫調會進行仲裁,即使醫生有問題,政府也要制止患者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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