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網名為“鄧×安”的網民在我省某網站發了一篇題為《瓊中縣教育局人事股長×××利用權力和工作之便強奸教師家屬一事》的網帖。“鄧×安”在網帖中稱,他是瓊中縣第一小學的教師,其妻子阿彩(化名)被瓊中縣教育局人事股長阿布(化名)利用職務之便強奸,至今沒有給他們交待。記者調查發現,該網帖多處地方不實。瓊中縣教育局做出的調查結論稱,瓊中縣第一小學并沒有姓名為鄧×安的老師,另外,阿彩丈夫并不叫鄧×安。阿布表示,他這次擬被提拔為教育局副局長,沒想到隨后就有人在網上發帖攻擊他。阿布稱,從2003年起,每年在他將被提拔時,有關部門均會接到類似惡意舉報,10年來一直沒有停止過。
網帖反映
教育局一干部強奸婦女
10月18日12時許,網名為“鄧×安”的網民在我省某政府部門網站發帖稱:本人是瓊中縣第一小學教師鄧×安,我愛人阿彩被瓊中縣教育局人事股長阿布利用權力和工作之便強奸一事,至今沒有給我們交待,讓我們在學校的師生面前都抬不起頭,更無心于教育教學工作,這件事對我們打擊很大,至今沒有什么單位還我們清白……
記者了解到,當天我省有關部門就對“鄧×安”所發的網帖做出辦理意見,要求瓊中縣政府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答復。
事實的真相到底如何?記者在百度上輸入了幾個關鍵詞,搜索結果顯示瓊中縣教育局系統確有網帖中提到的相關當事人的名稱,職務也相符。
幾天過后,當記者再次登錄該網站查詢瓊中縣政府辦是否做出答復時,發現該網帖已找不到了。
教育局稱
網民冒名反映情況,純屬人身攻擊
記者了解到,網民“鄧×安”所發的網帖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瓊中縣教育局、信訪局隨后成立調查組對此展開調查。瓊中縣教育局近日出具的調查報告稱,經調查,瓊中縣一小并沒有鄧×安這個教師,鄧×安也不是阿彩的丈夫。阿彩的丈夫名叫鄧×波,是瓊中縣一小教師。鄧×波明確表示,上述網帖并不是他發的。
調查報告稱,網民“鄧×安”反映的“阿布利用權力和工作之便強奸婦女”一事,瓊中縣公安局根據當事人阿彩的報案,曾于2005年2月25日作出調查結論:1.阿布的行為沒有構成強奸;2.瓊中縣公安局不予立案;3.當事人阿彩表示沒有異議。
調查報告表明:網民“鄧×安”純屬冒名反映情況。
調查報告還稱:當事人阿彩反映的事情發生于2002年5月15日,至今已有11年之久,經瓊中公安局實地調查后已作出結論,當事人阿彩表示沒有異議。11年來,阿彩和丈夫鄧×波都沒有以任何形式(包括上訪、信訪)向任何單位反映阿布的問題。但別有用心的某個人多年來采取冒名的方式,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和反映阿布強奸一事(特別是縣教育局推薦阿布任副科級干部之時),這純屬某個人對阿布的人身攻擊,故意損害他的聲譽,影響其進步。
事件回放
人事股長被指強奸,警方未予認定
記者從瓊中縣公安局2005年2月出具的“關于控告阿布強奸阿彩的查處情況報告”中了解到:2002年5月18日,瓊中縣教育局工作人員阿彩到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辦案人員現場制作了筆錄。阿彩稱是其丈夫鄧×波叫她來報案的,鄧×波懷疑阿彩與阿布有不正當關系,稱如果不報案就要和阿彩離婚。
瓊中縣公安局對阿彩控告阿布強奸一事展開調查并作出結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阿布的行為沒有構成強奸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之規定, 我局不予立案,并且已向當事人說明,當事人阿彩表示沒有異議。
近日,47歲的阿布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1986年參加工作后,先在瓊中縣長征鎮中心學校當了兩年教師,1988年因工作出色提升為學校教導主任,1990年調到瓊中縣教育局工作,期間擔任過局辦公室主任,后調任人事股股長至今。
阿布說,1998年以來,瓊中縣教育局未提拔過一名副科級干部,1999年他第一次被提名為教育局副科級人選,考察期間出現了針對他的誣告和舉報,導致他升遷一事最終“擱淺”。后從2002年起,每年他被提名為教育局副科級人選時,在組織部門考核期間,教育局以及相關部門均會收到關于他“強奸”女下屬的舉報,每次相關部門進行調查,他提拔之事就會被擱置,最終不了了之,他遭惡意舉報的事情多年來一直沒有停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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