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審判庭內,符某東低頭坐在原告席上,他對面的被告席上坐著臉色憔悴的老丈人林先生,林先生是受女兒林康麗(化名)的委托出席庭審,女兒因患卵巢癌在醫院做化療無法前來。
11月15日,身心疲憊的林先生告訴記者:“女兒的命太苦了,自從患上病后,丈夫沒有體貼和照顧,只是想方設法拋棄她……”
親戚“搭橋牽線”小戀人變夫妻 新婚妻子突患病
2011年年初,28歲的林康麗在姑姑的介紹下,與比自己大三歲的符某東相識,因性格談得來,兩人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系。雙方交往一年多,感情很穩定,經家人同意,兩人于2012年2月1日在三亞市民政局登記結婚。
2月7日,登記結婚一個星期左右,林康麗突然感覺腹部脹痛不已,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三亞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婦科常規體檢,經B超檢查發現林康麗左側附件區有囊性包塊,懷疑患有“多發性巧克力囊腫囊腫瘤”。
林康麗的父親林先生告訴記者,回家后他立即將檢查結果告知作為女婿符某東,2月13日,符某東和他一起送林康麗到廣州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就診,珠江醫院以“卵巢腫瘤?”性質待查收住院,并決定手術切除“卵巢腫瘤”并做活檢。切除的“卵巢腫瘤”經病理活檢,在用術后第五天出結果,查出有癌細胞。
“獨苗”丈夫為傳宗接代起訴離婚 并告女方婚前隱瞞病情
出院后,醫院建議林康麗定期回醫院就診做化療,2012年3月5日至5月24日,林康麗到珠江醫院化療四次,病情得到控制。雙方還過起了正常的夫妻生活,并在同年12月26日,經檢查確定已經懷孕。但意料不到的事情發生了,2013年6月19日,林康麗癌細胞復發胎兒難保,最終于6月24日做了引產手術。
檢查結果猶如晴空霹靂“砸”在家人心口上,也讓“獨苗”丈夫絕望了。7月5日晚上,丈夫符某東及家人將剛出院的林康麗趕出家門,并當場提出“離婚”,為了坐好月子,林康麗沒能回到遠在數十公里外的娘家,就近租賓館住下了。
坐完月子后,林康麗回到醫院繼續治療。期間,丈夫及夫家人都沒有來醫院探望,也沒有支付一分錢醫療費。更讓林康麗寒心的是,8月7日,丈夫到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訴她家人,9月17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離婚案件,目前還未出判決結果。
符某東在起訴書中說,妻子家人婚前故意隱瞞了病情,“癌癥是有潛伏期的,她們家人不告訴我,就讓我和她結婚,結婚沒半年就查出癌癥,這是有預謀的”。
符某東的姐姐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弟弟是家里的獨苗,爸爸過世了,只有70多歲的老母親還健在,弟弟必須要傳宗接代,讓母親早日抱上孫子。
但林先生很無辜的說:“女兒從小身體很健康,我們家無需隱患病情,從所有的住院病歷也能看到,女兒是在婚后才查出癌癥的,如果以前知道得病,早就去醫院治療了,何必要等到晚期呢,現在治療的幾十萬元也都是我們家出的?!?/p>
市民看法不一:夫妻之間需要理解和包容
11月15日,記者在三亞市海棠灣鎮林旺安置區見到了林康麗,身體干枯、面色慘白,她已經失去了意識,目光渙散地盯著天花板,任憑母親在一旁哭訴,她都無動于衷。拿著兩年前的照片一對比,簡直判若兩人。
姐姐林宏娜告訴記者,康麗以前有130斤,現在估計只有60斤,經常化療頭發也掉了、身體更加虛弱了,半個月前還能下床走路,突然就臥床不起、失去意識,已經一個星期沒有進食了,只能隔兩天讓醫生來打一次營養針。
因為妻子突患卵巢癌,“獨苗”丈夫為傳宗接代起訴離婚,到底是該離還是不能離?隨后,記者就此事采訪多個市民,大家的看法不一。市民萬先生表示,夫妻之間應該需要理解和包容,要同甘苦、共患難,遇到問題應該一起承擔,不能躲避。
市民朱女士也提出的自己的看法,當事人家里是獨子,需要傳承香火,確實也需要理解,但也可以陪女方走完最后一程,再去尋找新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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