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張貼的“協查通告”。
海口網11月18日消息(記者李云川攝影報道)“搶劫犯楊某某等一伙5人,持刀在酒吧門前搶走重約53.89克金項鏈,如舉報破案者獎勵1000元,當場抓獲者獎勵2000元。”11月14日上午,海口多處街頭出現這樣一則貌似警方發布的“協查通告”,卻是市民張某個人所為。警方和法律界均認為張某此舉違法。
街頭私貼“協查通告”
椰林路街頭一處墻壁上,張貼著一張《協查通告》,主要內容為:搶劫犯楊某某一伙5人,10月19日凌晨在某酒吧門前持刀搶走53.89克金項鏈,楊某某為萬寧市某村鎮人,現居住在海口鹽灶路某號樓,如舉報破案者獎勵1000元,當場抓獲者獎勵2000元。上面留有聯系人張某、李某的手機電話和“搶劫犯”楊某某的照片。
這則貌似警方發布的尋找搶劫案嫌犯線索的“協查通告”,卻沒辦案單位落款和時間。警方查證,該則“協查通告”并不是警方發布。記者數次撥打聯系人電話,始終處于關機狀態。
14日下午,記者終于撥通了“協查通告”上聯系人張某的電話,張某承認“協查通告”是他張貼,不僅是椰林路,海口街頭四處他都張貼過。
張某稱,他與楊某某認識多年,今年10月19日晚,他在海口某酒吧消費,楊某某帶著一伙人趕了過來跟他一起玩。后來他喝醉了酒,凌晨離開酒吧后,楊某某看到他胸前戴著的價值2萬多元金項鏈,就要借去戴幾天,他不肯借,對方就搶走了他的金項鏈。他隨后到濱海派出所報了案。當他帶著警察到楊某某家抓人時,楊某某已經逃跑了。因警方至今仍未將楊某某抓獲歸案,他便懸賞尋求線索,希望早日將楊某某抓獲。
濱海派出所負責人表示,張某確實到派出所報案稱楊某某一伙人搶走他2萬多元金項鏈,警方要作筆錄時,張某又稱楊某某是他多年的朋友,只是借走他的金項鏈去女孩子面前顯擺,并不是搶劫而不愿意報案。警方只好作罷,沒想到張某又四處胡亂張貼“協查通告”,警方將聯系張某調查此事。
警方稱將追責
海口警方表示,警方才能發布“協查通告”,個人不具備發布該類公文主體資格。張某此舉違法,如果情節較輕,可對其批評教育,如果情節嚴重,可予以拘留,如果造成危害達到一定程度,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當事人的名譽受到損害,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大成(海口)律師事務所朱圣濤律師認為,張某的行為違法,如果其故意捏造他人犯罪事實,情節特別嚴重,當事人報案后,警方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如果情節不嚴重的,當事人又沒報案,僅屬于民事侵權行為,警方將不予立案調查,當事人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
相關鏈接:
一汽集團百億資金不知去向 百名高管被帶走協查?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