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一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稱,海口秀英區永興鎮永興中心小學內劃定了車位,但車位并非全部用于教職工停車,而是將其中一部分租賃給校外人員使用。“據我知道的是,教職工車輛和外來車輛的價位不一樣,外來的需要多出一倍的租金。”王先生有些擔憂地告訴記者,“停車位占用學生的活動場所,可能危及學生安全。”
據王先生介紹,永興中心小學大門附近有一塊地,被劃定為停車場,且每個車位都歸屬于一輛車,另外的車是不能停靠的,并且小學里面的幼兒園旁邊也有幾個停車位。“停車位是需要預訂的,一共有30多個車位,但不是所有車位都是給教職工的,”王先生告訴記者,“很多外來車輛也停在里面,一年600元租賃費。”
王先生說,有人負責收費,但并沒有開具收條等票據。“前幾天,收費的人打電話給一個老師說收費,但也沒有收據。”
王先生認為,學校的停車位應該為教職工服務的,而將車位租給其他外來人員是不合理的。“而且外來車輛多了,可能會帶來安全隱患。”王先生說,“學校差不多有1000名小學生,學生打鬧不知輕重,如果學生出了事怎么辦。”
記者調查:車位對外出租600元一年
昨日,記者來到永興中心小學看到,進大門約5米左右就有一個停車場,每個車位都有標號。停車場前有一塊小空地,中間設有欄桿,當時有一個班的學生正在停車場旁的空地上上體育課。記者走進學校后發現,在校園內的幼兒園附近還有一塊地也同樣劃為停車場。兩個地方的停車位加起來有30個左右。
據記者觀察,兩個停車場的位置與學生活動的操場只有一條約5米寬的水泥道。
記者詢問了多名接孩子放學的家長,“以前這些靠墻的地方也停車,但是否劃車位沒有注意。”一位家長告訴記者,“如果車輛多了確實可能容易發生危險,畢竟孩子太小了,安全意識不強。”
記者以租客身份詢問校警是否還有車位供外面的人租用。校警搖頭說,“已經沒有車位了,都租出去了”。當記者詢問是否能夠暫時停車在空車位上,校警說不能停,一個車位對應一輛車。當記者再詢問時,校警便走遠了。
知情人士蔡先生告訴記者,“這個車位剛劃定沒多久,就都預訂出去了,好像是半年一簽。”蔡先生說,“現在老師買車都沒有車位了,只能等到下一次簽合約了。”據蔡先生介紹,里面停放的外來車輛主要是學校附近的人。
隨后記者聯系到一位李姓車主,他不是學校的老師,但在學校里面租到了一個車位,“這里面的車位不好弄,我是前幾天才拿到的,每年600元。”李先生告訴記者。另外一名教職工子女黎(化姓)先生告訴記者,學校車位有對內對外之分,校內教職工是每年300元,外來車輛每年600元,要貴一倍。
經多方詢問記者聯系到了負責車位收費的勞先生,他問“你要來租車位?”“是。”“你子女在學校?”“不是,要在學校附近做生意,但車不知道停哪里,聽說你負責學校車位的事情,多少錢一年?”“我們這里是要簽半年的,我要給校長請示一下,今天校長不在,等明天他來了,問了他再告訴你。”
校方回應:停車位劃出來供教職工使用
昨日,記者聯系到了永興中心小學辦公室主任符景旺,“那個停車場以前就有,但由于沒有劃車位所以亂停放。”符主任告訴記者,出于學校安全問題,而且現在學校進行設施改造,就將車位劃出來供教職工使用,每月差不多收取30元管理費,但是車位是絕對不對外租賃的。“而收取的管理費主要用于支付保安的費用和夜間補助。”據符主任介紹,“停車位沒有對外開放。而且一般學校都不讓家長開小轎車進學校接孩子,以免發生擁堵。”符主任說,學校的停車位都設在學校角落處,不會影響孩子的活動安全。
記者聯系海口秀英區教育局紀檢組吳組長得知,上周五(15日)教育局已經接到市民對永興中心小學車位對外租賃的投訴,紀檢組已派人進行調查。“校內的停車位只能供學校教職工使用,如果對外租賃肯定是不合理的,”吳組長告訴記者,“如果該小學確實存在此種行為,教育局會責令其整改,將校外車輛趕出學校。學校也不能再租賃給校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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